第一章 如煦小哥哥
b市。
一身休闲的青年伴随着黑夜中的那一盏盏路灯照亮着他前行的路。
他很喜欢b市的胡同,是喧嚣城市中能带给他宁静的一个地方,他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路灯拉长着他的身影,他哼着轻快的语调,来到了胡同中那唯一一间酒吧。
不同于那喧嚣闹市中一个个高大上,吵吵闹闹的酒吧,这个酒吧从外面看来是那么的小,又是那么的静。
不过,进到里面确是那么的温馨,一看就是经过老板的精心布置,柔软的灯光、舒缓的歌曲,都会让人感觉,这不是个酒吧,但它确确实实就是个酒吧。
青年走进员工试衣间,从柜子里拿出了一把吉他,吉他不是新的,看起来已经很久了,青年仔细的擦拭着吉他,眼里满是温柔。
酒保阿念走进来换衣服,看到的就是这幅场景,就像一个妈妈在照看自己孩子,他知道用在一个大男人身上挺怪异的,但是他每天见到的就是这副光景,他也就见怪不怪了。
不过,他还是会调笑一番:“呵,如煦小哥哥又在照看你的孩子呢。”
如煦小哥哥是这个酒吧里的常客,一些迷妹对他的称呼,光一个帅就就已经让她们觉得,想要拥有,这个看脸的世界啊。
殷如煦这时候才知道有人,他定了定神,把吉他背在背上,关上柜子:“什么小哥哥,长的帅有什么用,还不是一样要为了生活吃饭。”
看着殷如煦已经出了试衣间,阿念摸摸自己的脸,什么长的帅没有用啊,就是他这张脸,已经都被好多女孩子拒绝了,哪像殷如煦,女孩子追求他,他还不要呢。
向风庭松了松西装上的领带,虽然酒吧开了冷气,但刚刚喝了酒,有点上头,现在特别的热。
向风庭疲惫的揉揉眉心,刚刚和客户谈了一笔生意,那个客户带他来到这个酒吧,他非常惊讶,他在b市这么多年了,竟然还不知道这里有个这样别具一格的酒吧。
向风庭觉得,可能是找不到他爱的那个人后,大学四年,没有他的日子,他一直处于空白。之后大学毕业,他就一直投入到工作中,没日没夜的工作。
突然一群女孩子的声音响起来:“快快快,小哥哥出现了。”
“小哥哥要唱歌了,哇,好帅好帅!”
“啊啊啊,出来了,出来了!”
“来这里简直就是个福利,小哥哥唱歌简直就是天籁之音,可惜他每天只唱一首,不够啊!”
“……”
向风庭扶额,这人究竟是有多帅,女孩子们吵吵闹闹的声音简直要把他的头皮炸开,还好他是个gay,不喜欢女人,没那么麻烦。
灯光顿时暗了下来,向风庭本想离开,但不知为何,却想看看台上那人究竟是个怎样的人,站起来,望向台上。
这一望,只一眼,便是万年。
台上那人帽檐拉的很低,一条牛仔裤,双脚随意安放,更衬他的腿长。
向风庭瞳孔不禁放大,那把吉他——那把吉他,正是那年夏天,他送给殷如煦的生日礼物,殷如煦一直爱不释手,绝不会送人。
台上那人虽然帽檐很低,但向风庭还是认出了他就是殷如煦,向风庭抱胸站定,你唱,你先唱,唱完了再找你算账。
殷如煦先调试了几个音,之后坐了下来,把话筒调到和自己一样的高度,缓缓开口,低沉的嗓音缓缓传来,给人一种踏实的感觉。
“我一脚踏空,我就要飞起来了
我向上是迷茫,我向下听见你说这世界是空荡荡
你说一二三,打碎了过往,消亡
有风吹,破了的归途,你有没有看到我在唱
你说一二三转身,你听被抹掉的慌张
我想,抬头暖阳春草,你给我简单拥抱
我想,踩碎了迷茫走过时光,睁开眼你就会听到
我想,左肩有你,右肩微笑
我想,在你眼里,撒野奔跑
我想,一个眼神,就到老”
向风庭听着台上磁性,富有情感的嗓音,不自觉的愣了愣神,已经八年没有听他唱歌了,如今能把wz的《撒野》唱的那么好,这就是殷如煦。
wz也算是他最喜欢的一个作者了,前几日他刚把那本《撒野》看完,深深被里面蒋丞和顾飞的感情震撼,两个男人,不做作,爱了就爱了,也就是这么一辈子的事。
那时,他的秘书看到她们boss居然在办公室看耽美小说,觉得很惊讶,boss居然看小说,还是耽美,这下不得了,男的看耽美不是腐男就是弯的,那时,向风庭瞪了小秘书一眼,小秘书顿时不说话了。
那时,向风庭就在想,如果他没有和殷如煦分开,是不是就可以左肩有他,右肩微笑,是不是在他面前撒野奔跑,是不是就可以一个眼神,就到老,像故事中的两人一样,过程有吵闹,但最后还是在一起撒野奔跑,这是最美好的生活。
但是,他的阿煦,如今又在哪呢,找不到他,又谈何在一起,又谈何一个眼神,就到老。
向风庭愣神的功夫,台上的殷如煦就唱完了一首歌,就要下场了,向风庭刚想上去,但是前方的迷妹们都不是吃素的,纷纷抢着上台,又是一片吵闹:“如煦小哥哥唱的太好听了,求签名,求合照,啊啊啊!”
“今天小哥哥唱的是wz小说《撒野》同名歌曲,我前几天刚看的,喜欢小哥哥!”
“我刚刚看见小哥哥唱歌笑了,暖到我了,怎么办!”
“小哥哥唱的这么好,什么时候自己写歌啊!”
向风庭顿住了脚,这个时候上去会不会被这群迷妹给挤扁,虽然他是gay,但对女孩子,还是有风度的。
但是殷如煦就不同了,他也是个gay,但是却受许多女孩的欢迎,一直以来,就是如此,大概这是殷如煦独有的魅力。
不过,向风庭并没有马上去找殷如煦,这个时候去找他肯定会吓着他,向风庭咬牙切齿,等我知道了你这八年你离开我的一切事情,我就去找你。
殷如煦重新把吉他放回柜子,抿了抿自己的手指,这把吉他快烂了,刚刚刺痛了他的手指,酒吧老板总是会说有钱了该换一把吉他了,但是,这是向风庭送给他的,他不舍得扔掉。
想到向风庭,他始终怀着愧疚、歉意,当年是自己离开了他,没有分手,没有只言片语,就这么悄无声息的走了,向风庭应该很恨他吧,如今,向风庭可能已经娶妻生子了。
就拿创口贴简单的贴了一下,躲过了门口的那一群迷妹,离开了酒吧。
向风庭虽然和客户谈了一笔生意,本该是他最累的时候,就是这笔生意,让他无意中再次看到了殷如煦,心里不由的开心,但是,他还是留在了这间酒吧,想听听殷如煦这八年的生活是如何过的。
平常酒吧都是凌晨一两点打烊,但这间酒吧,十一点半就开始打烊了,火的原因,大概就是殷如煦的颜值了。
酒吧的工作人员只见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悠闲的坐在酒吧正中的沙发上,一个领班上前,客气道:“先生,我们这打烊了,您可以明天再来。”
向风庭抬眼看着他,拿出一沓红票票,靠向椅背,大有不走的架势。
“我耽误你们一点时间,跟我讲讲你们这驻唱歌手颜值小哥哥殷如煦这八年的事,我想听。”
众人倒吸一口气原来是这个事,他们以为这人要干嘛,不过,对于殷如煦,大家还是有话讲的。这人出的钱有点多,晚点下班也是可以的。
“殷如煦其实是七年前才来的,是被老板带来的。”
“其实,我们也不知道殷如煦的身世,只是老板说要罩着的。”
“不过,我奇怪的是殷如煦这几年唱歌赚了不少钱,但是就总是看他拿着那把破吉他,都不买一把新的,都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我还有几次看到他弹吉他还流血了呢,就是一声不吭。”
向风庭抓住了重点,问道:“你们老板多少岁。”
一人说道:“老板也就二十五六岁的样子,跟殷如煦年龄差不多。”
向风庭正在沉思,众人无奈的站在旁边,还有什么快说啊,他们还着急下班哪。
这时,向风庭站了起来:“好了,我没什么要问的了,谢谢你们,我会常来的。”
走出胡同,那种汽车喧嚣的声音传入他的耳朵,其实,向风庭并不喜欢b市。
刚刚灯光下安心唱歌的殷如煦,和八年前元旦晚会唱歌的殷如煦就这么融合在了一起,这样的殷如煦永远是专注的,他就喜欢这样的他。
据酒吧的工作人员所说,殷如煦到酒吧的这七年,并没有写过歌,他知道,殷如煦很会写歌,只为他一人而写歌。
拿出手机,看了一下时间,竟然已经凌晨一点了,这个时候妹妹已经睡了吧,他很想跟妹妹聊一聊,他今天看到了她的男嫂子。
妹妹是个腐女,相当初,特别喜欢殷如煦做他的男朋友,还一个劲的在那感慨,这样一个有颜值,上得了厨房,又写的了歌的男孩子,实在是哥哥之福,要好好珍惜才对。
这样一个夜晚,向风庭站在桥上,叼根烟,眺望着远处,安静的夜晚,只有小溪欢快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