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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晚点再喜欢我

更新时间: 2024-12-24 11:01

野孩子野孩子拥有的,也许能够永恒,也许终将耗尽,或者消失不见踪迹。无论耗尽还是消失,我能确定的是,一定会有一些痕迹留在我们的生命里。我将一直记得这些岁月的细枝末节,因为它们曾经存在得如此真实,历久而弥新。

融融手臂上有一枚烟花,是用烟头直接烫出来的那种。一起吃火锅的时候,她把袖子挽起来,一脸豪情地说,今天老娘要肆无忌惮地狂吃一顿,爱谁谁。然后我看见了她手臂内侧靠近手肘位置的烟花。伤口已经变成了疤,颜色都变得那么浅,好多年了吧!

我问她怎么弄的。她一下有点不知所措,下意识地缩回筷子放下了袖子。“烫的。”我说净说废话。她愣了半秒,又笑了一下重新挽起袖子,从麻辣锅里夹起一块虾滑,顾不得辣和烫,就整块放在了嘴里:“给范斯扬留的念想。”

她自己喝了差不多两瓶啤酒之后,忽然就有点哽咽了,然后开始说起他们之间的漫长岁月,有笑有泪,一边说一边不时地自我打断一下补充一句:“好啦,一切都过去了,都是从前了。”然后笑着抹眼泪。

她醉了吗?我不知道。平时她喝一瓶威士忌脸都不会红的,可是那天,两瓶啤酒下肚就开始稀里哗啦地哭号了。“那时候范斯扬特别爱我也特别没有安全感,他只在我面前展示脆弱,每次我看他落寞无助的样子都打心眼里心疼。他总问我会不会离开他,我在不同场合重复了很多次不会。但是他还是害怕,每次喝多后都会喊着我的名字把我抱得特别紧。有一次他和家里人生气,被切断了所有经济来源,但他还逞强,坚持不低头。那时候我俩一起压马路,他状态特别不好,一个出门一定带5000元以上现金和一张卡的人忽然兜里只剩不到30元钱。那时候的他一下就没有以前桀骜不驯的劲儿了,整个人特别颓唐,落寞地问我,会不会离开他。”

她喝了一大口冰啤,然后接着说:“我当时觉得说什么话都没有用,都太苍白了,我想让他知道,不管他有钱没钱,我都跟他,我认定他了。然后让他把仅剩的22块钱都交给我,我跑进附近的超市买了一盒21块钱的玉溪,1块钱给门口拉二胡的老头,又跑回他身边。我和他说,现在你一分钱都没有了,但我一直都在。我抢过他的烟,把燃着的烟头在我胳膊上按灭,和他说,现在有你的印记了,以后不用怕我走丢了。”然后她拿起一根烟给我演示了一下那个过程,“对,就这样,直接按下去了。但是那根可是点燃的!”

我看得心惊肉跳,不禁瘪瘪嘴一脸狰狞地问她疼不疼。“疼肯定疼,我都能闻见烤肉的味道,而且还自带配音的,吱吱地响。我感觉油都出来了。”她说完看着我一脸纠结,像个恶作剧成功的孩子狡黠地冲我笑。“你后悔不?”“不后悔,起码能留个念想,时刻提醒着点儿自己。年轻的时候,玩儿命地爱过一个人,没窝囊。”她又下了一大把茼蒿在锅里,一边把支棱出来的菜叶按下去,一边轻描淡写地说,“其实我还为他文过身,左耳耳廓后面,是他的名字。现在被遮盖了,变成了一颗小钻石。”然后她把长发撩起,露出小耳朵,一颗小小的钻石在熠熠生辉。

我心疼地看着她倔强的样子,小心翼翼地问:“你这么爱他为什么还要主动和他分开啊?”她笑笑没说话,半晌她说:“你听过杨千嬅的《野孩子》吗?来来来,锅开了,快吃啊,我开动了啊。”

分开后我坐上回家的出租车,看着一路霓虹华灯初上,脑海里不断回想着她胳膊上那枚触目惊心的烟花烙和耳后精致的钻石下隐隐可见的文身,想着她的笑中带泪。打开手机搜索了一下歌曲,音乐刚响起,忽然就懂了那些欲扬先抑。演唱会上杨千嬅心碎又逞强地唱着:

情愿获得你的尊敬

承受太高傲的罪名

挤得进你臂弯 如情怀渐冷

未算孤苦也伶仃

明知爱这种男孩子

也许只能如此

但我会成为你最牵挂的一个女子

朝朝暮暮让你猜想如何驯服我

若果亲手抱住 或者不必如此

我看着车窗外的沈阳,下雪了。每个女人都渴望自己能征服一个浪子,可是浪子从来不是用来征服的,而是血液里带风,留不住握不紧的。

范斯扬是北国的孩子,有不能被束缚的性子。他出没在夜色里,骑着摩托车搂着不同的姑娘欢呼在风里。可能他的心里真的缺乏安全感,但是平淡踏实的生活留不住他,他爱的是漫无边际的自由和源源不断的刺激。融融喜欢的是个花心的男生,尽管这个男生也喜欢她,想得到她,可她知道,这个男生不会喜欢她一辈子。当她意识到范斯扬的心已经不在她这里的时候,她没纠缠停留,只是装作毫不在意地发了一条微博私信说:从此我们分头走。

我无从得知那一刻她的心情如何,有没有哭到歇斯底里,有没有喝到不省人事,可无论是何种崩溃,她在范斯扬面前表现得还是那么淡漠得体。

范斯扬后来找过她,说自己改变了,从此收心了,想和她在一起。可她看到有电话来时范斯扬尴尬的表情,胡乱找个借口就出门接的一刹那,一切都结束了。她宁愿让这个男生得不到,因为没有得到,这个男生才会记住这样一个特别的女子。

我知道你是这样不适合安定的一个人,与其和你在一起最终情怀渐冷,不如故作高傲地转身离开,反而能使你日思夜想地记住我。宁愿不曾拥有,但我会成为你最牵挂的一个女子。

最爱的感觉可能就是这样吧,即使离开,也要在你心里留下一个好背影。世界曾经被你照亮过,后来那些丢盔弃甲的时刻,仓皇奔逃的时刻,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丢失了那么多,也主动放弃过那么多,唯一想要保留的,不过是温暖余生的一簇灯火。

岁月漫过一座座山坡,后来才发觉,那不是暗夜里的一簇灯火,而是遥远天边的一颗星,这条路无论怎么走,你我都走不成殊途同归。于是我把天上的星星摘下来,印在耳后,温柔地覆盖住你的名字,从此,你只在我知晓的角落被我偷偷地私享,我怀念你,也怀念和你在一起时的我。

每个浪荡不羁的姑娘背后都有一段故事,融融把头发越剪越短,烟抽得越来越凶,也穿上了一身潮牌,跨上摩托,出没在这个城市夜色覆盖下的街头巷尾,在没有范斯扬的日子里,她把自己活成了范斯扬。她用这种方式平衡着这么多年的情感落差,可她忘了,她骨子里还是那个吃火锅时挽起袖子的融融,喝冰啤会醉、想起往事会哭的女孩。

人活在世上,要么就做饮弹的动物,一路狂奔,要么就做沉默的植物,忽略疼痛。我可以在所有人面前脆弱,但是一定要在你面前坚强。让你每次回想起我,都会觉得我特别,然后沉默带着笑。

已经仙逝多年的香港歌坛天后梅艳芳曾经在《似是故人来》里唱道:“但凡未得到,但凡是过去,总是最登对。”若干年后,你也经历了一些人和事,也有了一些只能在失眠的夜里独自咀嚼的故事,也终于明白并且心平气和地接受了那个人不过是个普通的平凡之人,与其他甲乙丙丁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可是,讲不清楚为什么,你还是有所眷恋,还是会在回忆起时声泪俱下,烙下的伤疤还会隐隐泛红、作痛,像是一种迷信,庙宇坍毁,神还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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