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1等再看到许友伦,是在微信的“朋友圈”里。
确切地说,那也不算是“看到他”,只不过是我们共同的朋友发了他的照片。
我看着那张照片,心想,嗯,我们,是真的结束了。
照片上的许友伦脸上挂着人到中年后由地心引力制造出的沉着劲儿,他微笑着,像很多时候那样。
他微笑的样子我那么熟悉,甚而,或许它反复出现的次数太多,不觉中已成了一个茧,长在我的记忆里,挥之不去。
这真让人惆怅:最终,留在心底的,只是一个茧,而并非那个最初的、鲜活的笑容。
岁月让笑容化成了茧,我又怎忍心责怪内心因此时隐时现出一些悲戚?
这个笑容化茧的过程,十年。
在正常的人生中,十年的时间,不短,也不长,只不过,刚好占满了整个青春岁月——如果,我可以用“刚好”这个词。
在那个刚好属于青春的十年里,许友伦和我,我们分手过四次。
或许最后一次的告别在我看来特别确定,所以,等再看到他,想起和他在一起的那些时光时,出现在我心底的,竟然都还是他跟我之间的那些“好”。
“永诀”让我把许友伦存在心里的样子化成了一轮明月。所有那些我们曾以诸多方式给过对方的伤害或伤怀,反而逐一淡化。仿佛,在被我自行神化过的那些“好”的映衬之下,那些伤害或伤怀,统统月朗星稀了。
是啊,我不会为失去他而后悔,后悔是对往前走的否定,而又有谁能阻止时光流逝中无法逆转的“往前走”?
我也终是没有力气去恨这样的一个人,如果恨他,就等于否定了青春,就等于否定了过去十年的自己——那个在磕磕绊绊的生存中,为一点儿幻想中的爱苦苦挣扎的我自己。
在终于相信不再会有牵扯时,就没有了过往数次分手后的那些折磨。好像一颗长在身体里的结石,与它同在的是来无影去无踪的绵绵的疼。分明是疼,久了,也染上了瘾,好像需仰仗那份疼证明些什么。等到终于下决心割舍,剧痛之后则是终于失去隐疾的平静和松弛。
为此,我甚至开始相信“天意”的存在。
很多人的人生中,大概都会出现那么一两个人,让我们相信“天意”的存在。若那些让人奋力纠缠的过程,只是证明了自己的无能为力,天意就成了最后的告慰:所谓因缘,它跟欲望的多寡、情爱的深浅都可以没有关系。那就是关于欠与还的宿命,两个人因缘未尽时,怎么样都分不开,尽了,则就是尽了。你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一段的生命带血带泪地渐行渐远,然后用告别之后的时光,去缓释那些一定有过的遗憾。
遗憾是一件好事,当一个人感到遗憾,至少代表没有了恨,也说明在内心中,期待和恐惧在某段停歇时一度达成和解。只是,要如何安静地放置,则又是另一番未知的苦行。
许友伦是我生命中让我相信“天意”的那个人,或许,在他出现的那一天,就已经有过清楚的征兆,只是我当时麻木懵懂,需要生生耗费命中的十年,才换来这样的相信。代价则是一部分的呼吸,不知不觉,在岁月里,被磨成了叹息。
十年前,我跟许友伦的第一次见面像是一个纯粹的偶发事件,且当时的情景看不出会有后续。
那是2002年初冬,我二十五岁。
我在大学毕业之后就进了一家很小的私人公司,虽然那几乎不能算是一份“正式职业”,但已是我当时能在北京找到的最好的工作。
那家公司对外宣称是“奢侈品公关公司”,实际上也就是协助高档消费品品牌开发布会,业务内容包括租场地、安排设备公司、请礼仪小姐之类的,不需要太多专业技能。
那个公司的老板是个女的,姓陈,叫陈伶伊,她让我们叫她Chloe。
Chloe年纪比我大不了几岁,精力充沛,思维敏捷,特别会跟比她强的人撒娇。公司的业务主要是靠她四处给不同的客户或示弱或哭穷换来的,所以经营很不稳定,忽忙忽闲。全公司一共九个人,分工特别不明确,有事的时候一哄而上,没事的时候就一哄而散。
我起初去这家公司应聘是因为实习期间在一个杂志社,我帮他们做版面的时候刚好看了他们给Chloe做的访问。她北漂的励志故事特别符合我对首都最初的向往,以为北京的职场到处都是充满平等博爱的机会和挑战。
等真的进了公司之后,才发现“故事”只能用来读,不能真的走进故事去生活。很多词都可以有“故事版”和“现实版”两种解释:故事中的“聪明”在现实中就是“自以为是”;故事中的“机会”在现实中可能只是靠给回扣支撑着的“交易”;故事中的“追求完美”到了现实中就是“矫情”和对他人过分苛责。
故事没错,有问题的是我当时还不具备透过故事看人生的经验。
工作本身跟我的想象相差太大。
但,我也不该抱怨太多,毕竟以我当时的资历,那是我面试了十一个地方之后找到的唯一一份在四环内坐办公室还能拿到工资的工作。
并且,凭良心说,Chloe也对我不薄。虽然她平时对我的态度忽冷忽热,无规律可循,但我真遇上困难,她也不会袖手旁观。我在进公司不久后跟学生男友分手,他手扶着门框对我连续嚷出几个“滚”,脸上尽是胜券在握的羞辱。他跟我一样是初谙世事的受挫者,羞辱我是他能抓到的平复内心愤懑的唯一桥段。因我彼时寄宿在他租的地下室,我的无家可归是他屡试不爽的“撒手锏”。
Chloe看我在座位上哭得很狼狈,没加劝慰,只慷慨地允许我可以暂时借住办公室的储藏室。
这份慷慨,对于一个既没存款也没姿色的落魄女文青来说,绝对是应当被歌颂为“雪中送炭”的义举。
我心里对此相当感激,当晚就在储藏室摊开了仓皇带出来的半旧的行囊。
等隔天站在她面前不知如何开口称谢时,她只是眼皮都没全抬起来地对我说了句:
“问题解决了就赶紧好好工作吧!”又说,“你争点儿气!要不就努力工作多挣点儿钱租个像样儿的地儿,要不就再找个像样儿点儿的男人带你过点儿像样儿的生活!”
她的热情从不往下走,也好,倒省却了许多肉麻。
我吸了口凉气退下。
她说的这两种可能,在我当时的想象中,都有点儿遥不可及。
周围没有太多人注意到我的窘境。
我认识的人本就不多,上学时就是同学,毕业以后就是公司这几个同事。我跟我的同事们除了正常干活和中午不得不一起吃饭之外就没有别的来往了。我不知道怎么跟他们亲近,我除了容貌平平,没什么特别的技能和值得称道的上进心之外,也不会当一个内心趋炎附势、表面讨人喜欢的小人。
请注意,不是“不想”,是“不会”。我试过,不止一次地试过,结果是东施效颦,当我企图扮演一个“讨人喜欢的小人”时,我和被我逢迎的人都会立刻产生一种很“费油”的局促感。
唉,对一个年轻的女孩儿来说,还有什么是比同时拥有超级普通的外表和超级清高的内心更糟糕的情况?
这个“糟糕的情况”让我注定在职场上不会有什么大出息——除了职场失利,在别的什么场也不曾得意过。
因此,我渐渐习惯了工作之后就尽快逃离人群,避免跟同事们交集。我认识其他人的机会又十分有限,于是我成了一个看起来有点儿孤僻的人。
对这个局面,我倒没什么不自在,如果孤寂能让我避免去体验各种我不擅长的事,那我宁可孤寂。
我们的办公室在一个商住两用的公寓里,除了被划分成办公区和会议室的三个房间之外,还有一间十几平方米的储藏室和一间十几平方米的厨房。
那个储藏室比我前男友租的地下室还大一些,我住进来之后又省却了路上的成本,因此我对重新找住处态度消极。Chloe以前就常常在半夜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打电话让我帮她处理公务,我住进储藏室方便了她不规则的发号施令,大概她也乐得有这样的一个便利,所以对我迟迟不找新住处也听之任之。
Chloe请了一个阿姨——小纪,每天中午帮我们做午饭。
午饭是我一天当中难得的欢乐时光。除了小纪阿姨做饭的手艺确实不错之外,还有那种藏在饭里并进入身体的烟火气,不知为什么,那会让我感觉格外踏实。我想我的人生不会有什么特别远大的志向,因为在心底里,最吸引我的就是那种牵肠挂肚的烟火气。
我好喜欢这个词——“牵肠挂肚”。世界上大概没有任何国家的文化可以像中文一样能用最坐实的脏器表达出如此空灵的诗意。
于我,如果每一种气息都有一个方向的话,想必“志向”是冲天的,“烟火”是朝地的,“牵肠挂肚”则跟其他空灵诗意的词一样,另属于不受时空拘束的未知维度。
后来,许友伦有一次评价说我是他认识的女人中最擅长“安静”的。我知道,那仅仅是因为我迷恋烟火气,令我习惯等待在它附近,或顺服于它的方向,并非出于值得称道的修养。
我的工作内容,除了平面设计之外,还要兼做Chloe的私人助理,长时间疲于应对各种没规律可循的杂务和Chloe没规律可循的情绪化,并负责在她需要的时候随时给她买咖啡、买外卖,以及帮她遛狗。
Chloe养了一条雪纳瑞,一个星期里总有两三天Chloe会把那条狗带到办公室,她一忙起来,伺候狗就成了我的工作。
那时的Chloe是那样一种人,流行什么她就跟着做什么,在流行面前像是一个无条件忠于主人的宠物,透着一种瞬间低能的简单,让人又嫌恶又同情。
雪纳瑞当时很流行。我猜Chloe也未必真有多喜欢,她只是喜欢入时的感觉。等过几年,大街上再看见雪纳瑞,基本上不用问就能大概猜出它的年纪。但Chloe没赶上自家宠物“过时”,那是后话。
那条雪纳瑞名叫“露露”,有时候Chloe也会连名带姓地叫它“陈白露”。我怀疑Chloe根本没看过《日出》,否则怎么会用这么一个没得善终的可怜交际花的名字命名自己的狗。
每当有人问这狗为什么叫“陈白露”时,Chloe都回答:“它随我姓,我姓陈呀。”
我心中暗自撇嘴嘲笑:这叫什么答案啊!牵强附会!
我对Chloe的不理解除了她对公司抽风式的管理和给狗起的名字,还有她对吃喝的各色要求。自我搬进办公室之后,给她置办吃喝成了最令我紧张的一项工作。
有一个傍晚,Chloe在快下班的时候从她的办公室走出来,路过我的座位时,她说她现在要去打网球,两个多小时之后还会回来,吩咐我计算好时间赶在她回来之前到国贸的一家茶餐厅给她买一份烧鹅饭,临出门时又面无表情地回头对我说了句:“记住,左腿。”就走了。
Chloe平常对我们惜言如金。她是一个目标明确的人,知道在什么情况下以什么姿态示人。如果听到她忽然用吴侬普通话在办公室长时间地打电话并伴有娇笑时,基本就能断定,那是有生意快要上门了。而对处于下线的我们,她则始终是言简意赅、不苟言笑,以最大程度省字,以最精练的简单句和标准北方口音布置任务。
Chloe布置给我的任务除了少部分跟工作有关之外,其他多数都是她对衣食住行的“标准化”要求。
“烧鹅吃左腿”是Chloe对食物无数要求中的一条。我在她丢下这个要求之后慌忙地奔赴那家茶餐厅,希望在晚饭高峰到来之前能为她抢下她要的左腿。
等我慌乱赶到店里,上一拨左腿已售罄,店家摆出一副“腿香不怕巷子深”的矜持脸色,跟我说新一拨大约要一个小时之后才出炉。我不知道我生活的这个城市里有那么多跟Chloe一样的矫情之徒。为免于受到指责,就向店家表示了等待心情之坚决。
我找了个角落的座位坐下,从包里拿出一本书。那阵子,只要出门,我的包里总会带一两本书,用以打发无聊的时光。
那天我带的是简·奥斯汀的《理智与情感》,记不得那是看第几遍了。就像我不愿意相信奥斯汀小姐本人的爱情生活乏善可陈一样,我情愿在文字虚拟出的世界里冒充成感情充沛的人,仿佛这样一来,就可以在现时现世心安理得地逃避。
十几分钟之后,我被整个茶餐厅弥散着的饭菜香撩动起食欲,现实就是这么的强悍,它才不管你自我催眠成一个什么水晶心肝儿玻璃人,哪怕只是最粗浅的饿,都会让一个内心清高到三层楼以上的人迅速跌入欲望的地下室。我只好跟爱德华暂别,心里暗自后悔出门的时候没有先吃两口中午的剩菜。
彼时是晚饭时段,进来的人渐渐多起来,领位顾不得客气地让我从坐着的地方挪开,把位子让给堂食的客人。
我端着《理智与情感》,尴尬地想找个不碍事的地方站着,忽然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
起初,我还以为是错觉或是错听——我不认为会有人叫我——所以没有理会。那个叫我名字的声音固执地又响了两声,我才顺着声音传过来的方向望去,看见靠窗的座位上有人正站起来冲我热情地挥手。
挥手的是朱莉,我大学同学。
朱莉是个漂亮姑娘,北京人。上学的时候我们就知道,她家境优裕,爸爸是高干,妈妈是个中学老师,几年前过世了。朱莉是家中的独女,用今天的词儿说,她是“官二代”。但她家教严格,没什么特别的恶习,人又长得好看,在学校也被众人追捧。一个长期被爱又生长在富足环境里的女孩儿没什么机会让自己置身于竞争的氛围里蹉跎时光,所以朱莉身上始终保持着一种原始的单纯的热情。或许因为她从小到大“得到”的过程不难,她反而不是一个凡事志在必得的人。
在我的记忆中,她既没有过度的物质追求,也懒得有太多的精神探索,始终个性开朗,待人不错。我们保持着两三个星期发几条短信、半年见一回面的频率,且是朱莉主动的时候多。
女人之间关系紧密原因通常不外乎以下三种:嫉妒而起的,由于竞争关系维系的难舍难分;骄傲而起的,需要互相衬托演变出的情同手足;害怕孤独而起的,由长期彼此陪伴形成的形影不离。
而朱莉和我,这三种关系都不存在,所以来往一直不算紧密。我不知道如果那天不是偶遇,我会不会见到朱莉,如果不见到朱莉,又怎么才能认识许友伦。
想到这儿,忍不住一声叹息。
有的人,就是会出现。
命中注定,就是会出现。
没有道理,躲也躲不过的,就是会出现。
在许友伦还没出现但就快要出现的那个傍晚,我正处于自己最熟悉的常态之中:孤僻、疲惫、麻木、饿。没有任何特别的征兆向我发出任何一点点的启示,让我知道,在时光的不远处,有一个我生命中如此重要的人正赶来与我相逢。
我走过去跟朱莉打招呼,她对面还坐着另一个女孩儿。朱莉帮我们互相介绍说:“这是林小枝,我同学。小枝,这是Vivian,我姐们儿,她会算塔罗牌,正帮我算呢。她算得特准!”
朱莉说完问我跟谁一起来的,听说我是自己一个人,就拽我坐在她旁边。我知道她一贯很少讲虚礼,所以也没太过客气,就在她旁边坐下来。
朱莉刚要抽牌,想起什么似的转头问我点了什么吃的,我谎称还没来得及点,她就麻利地叫服务员送上菜单。
我暗自松了一口气,按照以往的经验,每次和朱莉一起吃饭都是她结账,而且她付钱的时候总是十分自然,不会给人任何居高临下的给予的压力。我天性并非一个计较的人,但以我当时的收支情况,又没有能力顺应天性,拮据造就的计较,比计较本身多了一层酸溜溜的悲哀。
我举起菜单挡住脸,偷偷地快速吞了吞口水,然后点了我喜欢的牛腩云吞面和一份蚝油生菜,朱莉又自作主张帮我加了一份卤味拼盘、一个冰火菠萝油和一杯热的港式奶茶。我心里猛地一酸,充满被她看穿的感动。也许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感觉,朱莉只是习惯性地豪爽,且她也总是豪爽得起。
等监督服务生帮我摆好餐具后,朱莉就继续回到跟Vivian的对话,Vivian抬眼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朱莉,略有迟疑。朱莉笑着伸手搂了搂我的肩膀,对Vivian说:“没事儿,小枝是我闺密,我在她面前没秘密,你该说什么说什么。”
朱莉说得没错。她在我面前的确没有秘密,因为我压根儿不知道她的任何事。
我是那样的一种人,我的关注范围,一亩三分地,总是只在自己。自大学之后,除了学业,我唯一的业余生活就是谈了两段不成功的学生恋爱。而我在恋爱的时候,没有精力对其他人的生活产生好奇,等失去恋爱的时候,则没有心境对其他人的生活产生好奇。
Vivian继续翻牌,我听出当时朱莉正处于感情的两难境地,需要在两个她都喜欢也都喜欢她的男人中做出取舍。
我们在那个年纪,还迷信于“专一”的存在,所以当人性的本质偶尔刺穿教育的成见,闪烁出“爱情可以多元存在”的本相时,自己唯一能想到的方法就是先消灭“本真”,不求甚解,只为求取表面上的心安。
那个叫Vivian的女孩儿表情肃穆,对手上的摆弄挺有敬意的,她一边翻纸牌一边回答着朱莉的问题,翻牌的动作和回答的用词都煞有介事,有一股对自己能够泄露天机深表叹服的庄严意味。朱莉为自己即将可能面对的取舍既兴奋又忧伤,又似乎对能把自己的未来交给一桌子牌感到宽慰——女孩子一般在自己不愿意承担选择的责任时,都会想办法说服自己视之为“命运的安排”,各种星座特性、算命卜卦是最常见的自我免责方式。
在我吃云吞面的时候,朱莉一直在皱着眉头思索某张牌上说的那个出现在她身边的“小人”到底会是谁。等看我吃完面,她立刻把自己的问题放在一边,热情地要求Vivian也给我算一盘。
朱莉就是这样,她似乎有一种随时可以放下烦恼的天性。
而我不行。
那时候,我二十五岁,刚刚结束一段恋情,正处于对自己充满否定、时刻都感到前后一片荒芜的惶恐阶段。当一个普通的女孩儿在感情领域对自己否定和感到荒芜的时候,基本上她的人生也很难有其他过硬的支点。
Vivian让我抽了牌,在翻了几次之后,她胸有成竹,一字一顿地对我说:“不久之后,会有一个你的贵人,介绍你认识一个男人,如果你们在新年之前连续见三次,那个人将是你的Mr.Right。你们就会有至少十年的姻缘。”
她自始至终严肃的态度和抑扬顿挫的表达增加了纸牌的可信度。
那个茶餐厅的大厅里有几根承重的柱子,柱子上刻着百家姓。
我皱着眉头盯着柱子,像朱莉思索谁是“小人”一样试图从百家姓里得到启示,从脑海里把认识的人一一翻出来看谁吻合我想象中的“贵人”形象。
朱莉也特认真地跟我一起想,正想着,她忽然大叫了一声:“Allen!”
这一声吓了我一跳,正纳罕她怎么能从柱子上的百家姓中看到一个英文名字。回头看她,才发现她在朝门口的方向热烈地招手。Vivian笑着嘟囔了一句:“你认识的人真多,到哪儿都是熟人。”刚进门的一个男子应声朝这边看了看,等认出朱莉时,就笑着走过来。
这个朱莉叫他Allen的男人是许友伦,就是后来成为我男朋友,我们分分合合纠缠了整整十年的那个人。
“Hi!Lily,你好吗?好久不见!”许友伦走过来热情地跟朱莉打招呼,身上还带着户外寒冷的气息。
“好久不见!”朱莉热乎乎地回答。
“你真是越来越美了!”
“谢谢,谢谢,你还是那么会说话。”
“有吗?对美丽的女人呢,我都只有诚实啦。”
“哈哈,这态度不错!”
“一贯如此嘛!”
“你一个人吗?”
“一个人?你问什么?”
“我当然是问你跟谁来吃饭,要不呢?”
“哦,好可惜,我以为终于有人关心到我的孤单。”
“你孤单?哈哈,别装了!如果连你都会孤单,北京岂不要变成空城!”
“唉,讲真话总是没什么人相信。”
“哈哈哈!”
“哈哈哈!”
他们就这样有来有往、俏皮地寒暄,其间还包括西式的拥抱加贴脸,然后他们就一起笑起来,一副知己知彼、共饮长江水的样子。
在我后来对许友伦时断时续的回忆中,翻箱倒柜搜索出许多已经淡化的瞬间,有一天,想到这个画面时,我猛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朱莉说:“如果连你都会孤单,北京岂不要变成一座空城。”
他们在彼此开着无心的玩笑时,闲云野鹤的,一定想不到,不过两三个月之后,北京就真的几乎变成了一座空城。没有人会想到,这样一个泱泱大国的鼎鼎首都,在出奇的灾难面前也一样难免有空城的时候。
那年,王菲唱着林夕的歌词道:“上帝在云端,只眨了一眨眼。”
我逐渐长大,被命运翻炒,慢慢地也不得不相信在云端一定有什么远远超出人类想象的存在,那些被不同种族用不同名字敬拜的神,在意着我们所看不懂的在意,成全着我们所不能了解的成全。
我不知道是否在朱莉和许友伦调侃的一刻,我们交流出的哪一个粒子无意间飞向宇宙,拨动了诸神中不知是谁的恻隐之心,于是神明要向世人证明,许友伦自诩的孤单,出于绝对的诚实。
就之后的发展看,相较于一个三十岁男人的诚实,神明似乎没那么在乎北京这个“帝都”的国际地位和形象。
倾国倾城地昭示诚实有多么重要,或者说一个人的诚实有多么值得倾国倾城地被证实。生命中的轻重,就是可以这般没有道理。
回到那天,我们还一如既往地散乱在混沌里。
我看着他们,红男绿女,心里羡慕地想着,会不会有那么一天,我也可以像朱莉有再生纸一般的奉献,像一个纺织女工一样一刻不停地把能挥舞到的各种感情密实地交织在一起,在情感的荒诞世界里,左右逢源,贡献很多,浪费很少。
我多么想,我也可以那样,被赞颂也赞颂人,被宠爱也宠爱着谁。
是啊,我多么想。
正这么走神着,还是陌生人的许友伦轰然在我对面坐下来。
我第一眼看到许友伦的时候印象并不是很好,确切地说,我并没有看得很清楚,自他坐在我对面之后我就开始了最常见的局促。我不擅长跟人交流,何况对方又是一个陌生的、个性张扬的异性。
后来许友伦告诉我说,我当时的局促被他以为是对他有好感的表现,并且他好多次都试图强迫我承认这个根本没存在过的好感。
“如果对我没好感,你没可能脸红啦。”这是许友伦的结论。
对于自恋的双鱼座来说,我对他有这样固执的以为毫不意外。
“我很久没见过女孩子害羞了,那时候我认识的女孩子都不怎么害羞的,所以其实我都不记得你的样子,只记得你的害羞。”
这也是若干时日之后他对我说的,同样符合双鱼座那种对自己泛滥的敏感深信不疑的特性。
反正,事实就是,我们确实都没有看清对方。
我只记得他戴着一条橘色的围巾,或许那个橘色太过鲜艳,在它的映衬下,他的眉眼格外鲜明。那似乎是一张五官很嚣张的脸,眉毛、眼睛、颧骨和下巴都在往各自的方向使劲儿张扬着,凑成一种略微长过头的阵势,就好像鼻子下面有几根猴皮筋儿在暗中奋力牵扯着,才不至于让它们分崩离析地随时从这张脸上飞出去。幸好,他嚣张的五官上被两道略走“八”字路线的眉毛中和了一下,中和出一些可伸可屈的温良。
一个内心充满自艾自怜的文艺范儿女设计不会一下子就对一个亢奋得五官随时有可能分裂的男人产生好感。
许友伦不管,显然他对自己的感觉和五官的分寸都很满意,所以在朱莉简短的人物介绍之后,他就开始展示他熟练的寒暄能力。
我很不会应付有陌生人的场面,只好跟着朱莉她们的反应勉强对许友伦说的那些不好笑的笑话报以微笑。大概是使出很大力气才挤出那些微笑,不久脸就酸了,正在焦虑的尴尬中,还好服务员及时送来了我打包的烧鹅腿。
我接过外卖不放心地追问了一句:“你确定是左腿,没错吧?”
服务员本着“小事化了”的态度当着我的面打开餐盒让我检查。
“你懂得要吃左腿?”这是许友伦除了寒暄的那句“Hi”之外跟我说的第一句话。
我懒得再扯出我老板Chloe什么的那些缘故,就含糊地哼哈了一下,接着许友伦就把为什么要吃左腿的这一讲究对朱莉她们俩讲解了一遍。许友伦是香港人,大概我选鹅腿的立场唤起了他的某一种乡愁。我忍耐到他解说完,趁他低头喝汤的空儿,赶忙面有愧色地跟朱莉说我必须要赶回去加班。
朱莉体谅地没挽留我,并坚持抢过鹅腿的账单。
鉴于许友伦在场,我不好意思走得那么自然,僵硬地扭捏了几下。
“你放心,不是我付钱,让Allen付。”朱莉笑着说,“男人请女人吃饭是他们最初级的快乐!”
“是是是,请务必给我机会快乐。”许友伦捧场地从朱莉手中接过账单,看起来自然而真诚,他也接过她的笑话继续道,“不过,亲爱的,你要教我怎样才不会一直停留在初级快乐中。”
“哈哈哈!”
“哈哈哈!”
我在他们的笑声中略狼狈地忙乱着逃走了,心里一边想着这些不识人间疾苦的调侃究竟有什么好笑的。
并且,我恨那些随时都能毫不含糊地称呼别的女孩儿为“亲爱的”的直男。
等到了路上,我转而又为自己内心的动态对人性感到失望:一个人,可以坦然地接受别人的慷慨,可是,就不能同时接受别人因过得优渥而更单纯的无聊吗?
我甚至连“谢谢”都没说,“谢谢”代表接受,“接受”实则是一种不亚于“给予”的重要能力啊。
我赶在Chloe进门前五分钟把鹅腿放在了厨房的长桌上,并且殷勤地按她制定的标准给她冲调了一杯柠檬蜜:三片柠檬,一汤勺蜂蜜,八十五摄氏度的温开水,顺时针搅动四下,搅动时汤勺不能碰到杯子边发出响声,搅动的次数也不能多,否则就会过酸或过甜或果肉过分脱落。
Chloe回来之后,面无表情地吃完她的晚餐,也喝了我为她准备的柠檬蜜。我对她吃完喝完什么都没说感到有些失望,可我又尚未熟练掌握“邀功”这一项本领。
她水足饭饱之后又来了精神似的到她的办公室处理公务,我只好也坐回我自己的座位上茫然地打开电脑。
Chloe没有明确要求我在下班之后不能有自己的休闲娱乐,但她平日里制造出的威仪让我根本无法在她面前放松。
我正在浏览网页的时候朱莉打来电话,说我刚看的小说落在了餐厅。
“我让我那个朋友给你送去,Allen,就是你刚才见到的那个男的,刚好他也住‘现代城’,跟你办公室在一块儿。你是在紫色那栋楼是吧?他住绿色那栋。”
“哦哦,不过我还没忙完呢。”我压低嗓音搪塞道。
“没事儿,我把他电话号码给你,你什么时候有空找他拿就成。”朱莉在电话那头音色清澈,继续着她心无城府的敞亮。
我敷衍地把许友伦的电话号码写在了一张即时贴上,其实我自己清楚,我宁可丢一本喜欢的书,也不愿意挑战自己面对陌生人的能力。
那时候,我以为跟许友伦之间,不过是互为彼此的“路人甲”,我们的交集不过就限于我吃了他埋单的晚饭,而他拿走了我的《理智与情感》。
这样一想,原本是寂寥的释怀。
清高的女人势必孤独,胆小的女人总是寂寞,我——又清高又胆小。因此,一边心如夏花狂乱无序地绽放,一边生活如止水,无聊到几乎每天都听得到隔壁冲马桶的声音。
我在跟许友伦第三次和好的时候,两个人都身心俱疲,终于首次同步讨论起婚嫁来。那时候许友伦的事业好不容易攀上一个新的山头,他的自信终于允许他在情感上冒险。在收到他单膝献上的钻戒之后的晚上,我们经历了那几年中最畅快的一次房事,男欢女爱得特别彻底。之后他瘫在我的臂弯中沉沉睡去——是的,我们有一个约定俗成的睡姿,有情有性时他睡进我的臂弯,有情无性时则是我睡进他的臂弯,适逢心情性致全无就背靠背,供求关系井然有序。
那晚我睡不着,遐思乱飘,不经意想到跟朱莉一起见过的那个算塔罗牌的Vivian。
她说的是对的,许友伦确实算是经由朱莉介绍认识的,朱莉是我生命中的贵人也没错。
猛又想到她说:“如果你们在新年之前连续见三次,那个人将是你的Mr.Right。你们就会有至少十年的姻缘。”
我心里一紧——我们并没有在新年之前连续见三次。
事情后来的发展,确实是我们没能抗拒“命运”,即使谈婚论嫁,仍旧半途而废,再次分手。
分手后,我又想到Vivian魔咒式的预言。
是啊,我们并没有在新年之前连续见三次。
或是其实我们有可能在新年之前连续见三次。假如那天Chloe不回来加班,假如我对自己不是那么没自信,我就有可能去找许友伦拿回我的《理智与情感》,这样的话,不排除我们有可能在新年之前连续见三次。
也许那样的话,我们就没有那么多的苦要一次一次生生吞下去。
爱离别,怨憎会,求不得,各种情侣之间的不如意之事,一个不落,都变幻各种花样出现在我和许友伦时聚时散的岁月里。
然而,命运不理会什么“假如”。
我们没能在新年前连续见三次,因此我们今生失去了那“十年姻缘”的可能,不,确切地说,我们只是失去了“姻缘”的可能,然而那“十年”,我们之间却是或连枝共冢或刀光剑影,确实一个时辰都不曾少。
在那十年即将启程的时候,我还在自怨自艾于各种浅度的窘境。猛地,它们统统在重创面前低了头,灾难也有可能是化了身的天神,度化无数庸碌之辈如我,使之有可能了解到“无常”的存在,存在的方式也有上万种法门,每一种都量身定做,以每个人的格局眼界,根本没可能逃过注定在宿命中的那些风尘仆仆的劫和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