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家

更新时间: 2025-06-08 17:57

孝恭番外四 残雪翠微里 (上)

  那个时候,他还叫叶逐欢。

  我瞥他一眼,只觉他样子好看的比女孩子还要漂亮,再不敢多看,急急收回目光低头望着脚尖。

  忍不住叹一口气,先前为什么要多事救他呢?

  心软吗?或者鬼迷心窍了?

  那个满身是血的少年,明明是躲藏在寺庙荒废院落的灌木中,却如同躺在自家的高床软榻之上,安安静静地看着,脸上身上因为泥血混杂,污秽不堪,眼睛却像清泉,清清朗朗,清清亮亮。

  那一刻伸出手,洁白无瑕的掌心,纹路都不分明,像是用整块羊脂玉抠成的,在阳光的照射下,有些刺眼。

  冲着我说:“救我,有人在追杀我,扶我起来,走——”

  鬼使神差的听了他的话,不顾男女有别,扶起他,还用毒布下一道道防线,叫追杀他的人寻而不得。

  与他虽是初初相见却已然倾盖如故。

  却仍未想到这一救竟是许了终身,随他南北西东,亡命天涯。

  他叫叶逐欢,他也是孙愚。

  我嫁与他的时候,他家中已经有美妾两个,妙婢若干。

  他并未隐瞒,“妙娘,遇到你之前,我就已经成年,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有正常的需要,如果你为此嫌弃,我无话可说。但我希望你明白,唯有你,是我要娶来做妻子的,一生一世,不离不弃。”

  他并没有说一生一世只有我一个女人,我虽神伤,却仍然仰脸笑答,与他在菩萨面前许下诺言,嫁他为妻。

  也许是他颜色生得太好。比我还要美,如珠生玉,比月生光。

  我在救他之前,当然也曾定一定神,不许自己胡思乱想,但在静心倾听他的言语,看见他的眼神之后,却有一种奇怪的熟悉,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在记忆里是第一次相见,却的的确确宛若故识。

  好像乡间雨后潮湿的泥土,杜鹃花绽放的山野,下雪的黄昏,天空的积雨云……如同,我那些消失,又隐约存在的旧时记忆。

  母亲以为我忘记了,却一直在脑海里浮现的一些画面,和眼前的这个人,这个叫叶逐欢的人重合在了一起。

  鬼使神差,我救了他,嫁给了他。

  彼此都不知道,我们以为的一见如故,其实是久别重逢。

  再相见时,已然,我们已经忘记了彼此的模样。

  从前,他还是公子的时候,我曾是他家中的一个丫鬟,煮饭烧火的小厨娘。

  他家曾是魔都里数得上的富豪,他爹六房妻妾只得他一个男孩,他是家中几十口人的心肝宝贝肉尖尖,他的吃穿用度,精致精心,家中众姐妹环肥燕瘦,做着他的陪读、玩伴,而这样环境中长大的他,竟然饱读诗书,不沾脂粉习气,还对下人都平厚宽容,连帮厨的母亲子都赞他心好,将来是要成大气的。

  他这样一个人,原不该和我发生什么关联,只是听母亲赞的他多了,就生出了好奇,人和人之间,有了好奇就生出了千丝万缕的可能性,何况我会做鱼,而他,爱吃鱼。

  糖醋鱼、麻辣鱼、酸菜鱼、红梅鱼肚、双皮刀鱼、八卦鱼肚、软熘鱼扇、清蒸白鱼、清炖煎花鱼白蹦鱼丁、干辣鱼片、荔枝鱼、醋椒鱼头、鱼丸、鱼粥、鱼羹、鱼面……我做鱼同他写文章一样,宛若天成,妙手偶得,第一次做鱼是六岁,在他家做厨的父亲找不到新鲜的姜压掉鱼腥,灶台下玩耍的我递上鱼腥草,然后是韭菜、蒜、鱼蓼、花椒和红通通的干辣椒,父亲做了烤鱼,听说那晚他吃了三碗饭,父亲被老爷好生夸奖,升了主厨,油光水面,得意非凡。

  梅浅横月影,修竹白衣遇少年。做鱼的和吃鱼的早晚会相遇,那一晚月光如水,云雾蹁跹,他衣衫翻飞,如同蝶舞千山,鱼跃龙门一样惊心。

  他在舞剑,舞的如同他写的字一般好看,是的,母亲收下他写的每一张纸,从三岁写的人之初,到修路幽蔽,道远忽兮,一张张拿回来要我照着练习,我不爱,我只喜欢做鱼,但那些纸母亲都替我收着,没事了就要一张张翻开来看,看得久了,也就记得。

  他的剑,翩若惊鸿,剑花舞成莲荷盛开,与孤洁纠结交织,缱绻缠绵,世人爱莲,濯清涟而不妖,可远观不可亵玩,他的剑和人一样,远远看着,就是忘川,沿路碧草青青,落英缤纷,慨然忘忧。

  剑光收敛,他立在面前,看着我的眉眼,突然记起他是少爷,万千宠爱一身的少年,我是丫环,柴草荆环的粗使丫头,连认得的几个字,都是在他丢弃不要的字纸上学得,急退、慌退,撞得竹叶跌落、梅枝折断。

  第二天,母亲带回的纸上,他用瘦金体的小楷写着:风雨如晦,鸡鸣不已。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当然知道,那诗并不是写于我的,他说的是习剑的心得,武功精进之后的感受。

  可惜,虽然我的武功不怎么样,却也能看出,为天资、教武的师傅所限,他永远成不了一流的高手。

  因为,我虽然武功不济,却来自蜀中唐门,天下第一用毒世家,我的母亲,曾是唐门中的第一高手,下一任掌门人的不二之选。

  至于母亲为何会嫁于父亲——一个厨子,甘心当个厨娘,从江湖退出,过着寂寂无名的生活,那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只是记得母亲说过,世间种种,情毒最甚,为之生为之死,为之摧毁人生,还会甘之如饴。

  而那会儿,我以为人生就是,我烩鱼,他吃鱼,他练剑,我偷偷研习唐门的绝技,偶然于夜深人静之时,看他写的字迹,揣摸他当时的功力。

  我当然没有暗恋于他,那会的我,不过是个八九岁的小姑娘,哪里懂什么男女之情?不过是因为母亲赞他太多,心中愤愤不平。

  以为这样的人生会天长地久下去,以为这样的平凡,会波澜不惊一世。

  却不知道,一夜之间,天翻地覆,惊变乍起。

  当时,外界传言,他的父亲,孙老爷得了一颗上好的夜明珠,那夜明珠在夜里头,熠熠生辉,满室明亮,所以魔都城里的府尹,要老爷献上去给,好做为皇上寿辰的贺礼。

  老爷当然不肯,夜明珠是孙家的,可进献却是以府尹之名,失了宝贝连个水响都听不到,傻子才肯。

  但民不与官斗,孙家再富,也斗不过官家,要是不献上去,肯定会引来杀身之祸。老爷还在犹豫之间,府尹已经勾连了盗贼,抢上门来。

  当然不是一般的盗贼,孙家的众多长随、护卫还有教习练武的师傅们,都没有抵挡得住。

  忠心的,与主一同赴难,鸟雀散的,围剿干净。

  竟为了一颗夜明珠,斩尽杀绝!

  父亲为了护母亲和我,被身后的一刀穿心,犹自拖住杀他之人的脚踝,让母亲带我逃命。

  从那天起,我再没有见过父亲,也没有见过他。

  母亲给我服了“忘忧散”,把那夜的可怕记忆从我脑海里抹去。

  所以,我全然不知相隔多年之后再见的他,救了他的性命,并在第一眼就爱上的这个人,其实是旧日相识。

  他一身血污,却洁如莲花,恰像儿时的记忆。秋天叶落,桐树的落叶层层叠叠,风吹叶落,一地金黄熠熠生光的铺展开,耀目得令人有些睁不开眼,他手上使着招招不留余地的杀人剑法,却步步轻灵飘逸,翩翩若仙。

  在我眼中,他与这世上所有的男子都不同,那黑白分明的眼眸,令我恋恋不舍,生出了要一生相随的矢志。

  我如母亲当年,推却唐门护法之职,假死除名,洗净铅华,洗手羹汤,随他亡命天涯。

  全然不顾那会儿,他是逃犯,而我,是梨花闲落扣门不开的闺秀,并且,彼此都没有想起眼前的这个人,曾是儿时的旧识。

  或许,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才会以为是初初相见却倾盖如故吧,我才会觉得他是这肮脏世间,除开黑夜和白雪之外,难得的干净。

  是的,他孙愚——当时叫叶逐欢的这个少年,就是我董妙然生命里的阳光,令黑白分明,一切真相大白。

  有母亲的庇护,我与他的路要平坦的多,直到纪纲伙同唐俊,追上门来。

  我被迫使出“大梦”,以纪纲之命,换家人的平安,而江湖之中,传言妙娘是假死的说法,烟消云散。

  母亲却为此送了性命,临终前,我方得知,昔日叶逐欢,而今的孙愚,我的相公,竟然与我有那样一段往昔,难怪他每每吃到我做得鱼,都会欲言又止。

  说起往事,我还记得那夜的惊变,却浑然不知那场横祸由何而起。回忆,印证彼此的回忆,方才明白,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一切因唐门而起。

  夜明珠只是引子,真正的杀身之祸来自唐门。

  唐门终于查到了母亲的隐藏之处,为了让母亲死心,又得知我如母亲当年一般,惊才绝艳,小小年纪用毒就能够出神入化,决心将我们掳回,逼要母亲研制的各类毒物药方,重振日渐没落的唐门声名。

  唐门要人,与企图借盗贼之手抢夺夜明珠的府尹一拍即合。

  所以,才会有那一夜的惨案发生。所以,才会轮到我爱上他,救了他,以一生偿其救赎恩情,补其灭门惨祸。

  母女之间的感情,本就是最有价值的筹码,因有我做质,母亲困町自身,不得已充任唐门第一护法,为唐门培养无数俊杰,当然,我是其中最杰出的一个。

  甚至有传言,唐门下一代的执掌之位,会落在我的头上。我从当然,那个出主意害了我父亲和孙家的护法,也死在了母亲的手下。

  到那个时候,我才明白为何母亲会一再告诫我:所生儿女,除开强身健体之术,不习武,不研毒,永远不要踏足江湖。

  郎才女貌花好月圆,唯一缺憾的是所有人都忽略了时光。

  人生最初最澄澈的深情和诺言,是颤颤巍巍独立寒霜,开在枝头的花骨朵。

  那些个鲜活的沾染着晨露与水汽的豆蔻年华,渐渐遥远到得无从追寻。

  但我们仍然血肉相连,因着彼此生下的那些个儿女,爱情远去了,亲情却不可割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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