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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生死恋

更新时间: 2024-12-23 08:48

第一章 少年的原野第一章 少年的原野这里的日子,是需要力量的。

他们血管里涌动的不只是鲜血,

还有豪气干云天的气势和战胜一切的博大胸怀。

 

藏北羌塘高原,位于青藏高原腹地,地处西藏北部的唐古拉山脉和冈底斯山脉之间,属于西藏的北部大门。羌塘其实是个地域性的概念,总面积四十二万平方米,含氧量还不到海平面的一半,平均海拔在四千五百米以上,雪峰林立,植物贴地生长且生长期一年中不会超过一百天,被世人说成是“世界屋脊的屋脊”,不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然而无论古今,重要的交通要道都从其境内穿过,如青藏铁路、青藏公路、黑昌公路等,都穿过了羌塘高原腹地,把这片天涯之外的高原与外界联系了起来。

这样的连接,想起来是多么伟大,行走过后才知是多么艰难。四千五百米的高原上,普通行走相当于内地负重十五公斤,天地宽得没有边际却贫瘠得每一份食物都需要跟自然去争抢。所有生命在荒原上,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自然的风雨捶打着你也同样捶打着他。要想活下去,只有把自己融进这片高原,适应它,忍受它,跟沙跟草一样,让自己变成它的一部分。

地域广阔,人烟稀少,战火很少能烧到这片荒原上,反倒让这里的人们远离了人类的斗争。放牧牛羊,逐水草而居,一年四季跟着牲畜的脚步迁徙,享受着贫穷却自由自在的生活。

公扎的家就在羌塘腹地错鄂湖边上。一顶随时可以搬迁的黑帐篷,承载了一家老少所有的希望。

这天,公扎坐在父亲的马背上,跟着大人们一起出猎:打野驴。作为家中的长子,父亲早早就开始教会他在草原上生活的技能。比如通过山势判断方向,通过足迹和粪便分辨出是什么野兽路过,哪种动物要打哪个位置才能一枪毙命,等等。

老猎人,用自己的方式培养着长子。

错鄂草原牧人的冬季牧场在一片山洼里。前两天突然闯进一群野驴,看守的牧人回来报告后,队里一致决定,每家出一个男人,去打点野驴回来,家家都快没肉吃了。

藏北草原上的牧人,自古就是以食肉为主。这里的日子,是需要力量的。他们血管里涌动的不只是鲜血,还有豪气干云天的气势和战胜一切的博大胸怀。

到了狩猎点,早有人等在那里。几个年轻人见到伦珠,过来坐在他们身边。公扎的阿爸伦珠,是错鄂草原上最好的猎手,有“神枪手”之誉。

“伦珠”在藏语里是“天成”的意思。一个好的猎手,除了后天的经验可以通过无数的出猎获得,其先天的准确判断和对野兽的敏锐感觉是与生俱来的。

“你说吧,伦珠老师,今天咱们打哪些?”一个戴着羊皮帽的小伙子一边小声说,一边不无讨好地揉了揉公扎的肩膀。

伦珠看了下面吃草的野驴一眼,问:“今天来了多少人?”

“二十五个。除了有两顶帐篷的男人不在,其他的都来了!”

“照老规矩,一人一头,不准打带崽的!”

“好呃!”小伙子们答应着,悄悄传下话去,“一人一头,不准打带崽的。”

“阿爸,为什么不打带崽的?”公扎睁着大眼,不解地看着父亲。

“咱们今年吃了肉,明年还要吃吧。如果把带崽的也打了,明年饥荒来时,咱们到哪里找肉吃?别看平时这些野驴在跟我们的牛羊争抢草场,实际上它们是大自然给我们贮备的荒粮,还不用我们管它们。咱们没吃的了,只要在草原上取一头回去就够了。儿子,你一定要记住,凡事都不能做绝,打猎也是一样的。事做绝了就没有回旋的余地。明白吗?”

公扎似懂非懂地点着头,转身爬到一个阿哥身边,见对方已装好火药,正在寻找猎杀的对象。

队长单增过来,没有看伦珠,话却是说给他听的。“还照老规矩,多打两头,留给神鹰和野狼吧!”伦珠点了点头。

单增和伦珠,彼此惺惺相惜又心有间隙。

伦珠的女人达娃是单增青梅竹马的伴侣,是他永远忘不掉的第一个女人。然而,事与愿违,自己所爱的女人嫁了另一个男人,且那个男人还是草原上有口皆碑的“神枪手”。

草原上的规矩,大型狩猎后,都会给秃鹫和野狼留下些猎物。秃鹫专吃尸体。这几年生活好,风调雨顺的,草原上死的动物和人都不多,秃鹫也开始饿肚子了。而冬天,小动物们都躲在洞里,荒原狼捕食越来越困难,饿极的狼就开始攻击牲畜。狩猎时留下大量的血腥味,这些以血肉为食的动物都会闻风而来。有经验的老猎人会在狩猎地给它们留下吃的,它们吃饱了,人畜就会安全一些。

“爸拉,你看,那里有一只熊!”小公扎看着远处的山头,那里有个灰棕色的身影正看着这边,“它额头上还有个白圈。”

“那是喀果,去年出生的。去年顿珠他们抓回来的小熊就是它的兄弟。”

“你怎么知道,阿爸?”

“它父母就在山那边,我每次去那边找狐狸都能见到它们,山不犯水的,很多年了。去年开春后母熊第一次出来时带着两只熊崽,喀果是其中一只。”

“顿珠他们把小熊掌砍下来卖了二十块钱呢。阿爸,你怎么知道那只熊崽是这只的兄弟?”

“它们的额头都有个圈,这只我叫它喀果,顿珠他们捉住的那只我叫它那果,因为它的圈不如这只白,有点发黑。儿子,别看熊外表长得都差不多,实际上每只都不一样,只要注意观察就会发现它们的不同之处。”

“爸拉,我们要打它吗?熊掌可以卖好多钱的!”公扎看着喀果,跃跃欲试。

“不行。”伦珠说,严厉地瞪了儿子一眼,“我们是牧人,靠草原生存。今天草原给我们送了这么多野驴来,我们有肉吃了,还要那么多钱干什么?公扎,你一定要记住,一个好猎手是不能太贪的。”

公扎缩了缩脑袋,不再说什么。阿爸虽说是草原有名的“神枪手”,但原则性极强:一天之内不伤二物。就是说在同一天打到一种猎物后,无论再碰到什么动物,绝不再开枪,除非是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阿爸说这是他的父亲传下来的规矩。

这时,站在最高处的队长单增挥了一下手,扣响了扳机,其他埋伏点相继“砰砰”地响起了枪声。野驴在一阵惊慌过后,“咴咴”地叫着,四处逃奔。其实此时逃命已经晚了,那些还能惊慌逃命的野驴都是猎人们故意放跑的。

公扎的注意力并不在下面的野驴身上,他在看那只叫喀果的熊。见它听到枪声后不要命地向山的另一边逃去,不知为何,竟有些替它难过。枪声并不大,如炒豆子一样,却让所有的动物闻声而逃。在动物心中,两条腿走路的人类是最可怕的,离他们越远越好,因为他们有枪。

男人们欢呼着,从各个掩体里站了起来,举着枪,卷起尘土迎着阳光向下冲去,各自跑到自己的猎物跟前,检查枪眼的位置是不是跟心中想象的一致。如果对了,就兴奋地把手指插进嘴里打一个响亮的哨子;如果不对,就垂头丧气地踢一脚猎物。

他们看着野驴倒在地上,鲜血汩汩地流,人人兴奋,瞳孔放大。

单增派人清点了野驴的头数,不多不少,二十七头。

“这两头这么瘦,其中一头腿还是跛的。”一个小伙子站在远处大声喊。

公扎知道那两头瘦弱的野驴是父亲打的,两枪两头。这就是父亲说的优胜劣汰。打猎是万不得已的,既然要用它们的生命换取人的活命,那么人就应该仁慈一点,尽可能地做得好一点。瘦弱的野驴在严酷的生存竞争中迟早要被淘汰,与其让它们在与狼的搏斗中被生生地撕裂,还不如这样一枪去得痛快。

伦珠把枪背在身上,倒出鼻烟吸了一下,轻描淡写地说了句:“把那两头留给神鹰和野狼吧!”

“好。”单增点了点头,向远处的人喊,“那两头瘦驴东西各放一头,留给神鹰和野狼!”

“好呃!”小伙子们答应着,开始把打下的猎物往板车上放。老人们则在草地间点了一堆桑烟,感谢佛祖赐予的猎物,也祭奠野驴的亡灵,让它们早日转投来世。

草原上的法则就是这样,既要相互搏杀,又要相互依存,谁离开谁都不行。

当大队的人马兴奋地推着板车离开时,蓝天上,秃鹫开始盘旋,远处也响起野狼的嚎叫,帮着打扫战场的第二批干将陆陆续续地来了。

草原将在它们的清理下,重新变得洁净。

“日出跟着牛羊走,日落跟着女人走”,这句古老的歌词唱出了草原汉子生活的真实写照。对于牧民来说,吃的牛羊在草原上走着,穿的戴的在身上披挂着,帐篷里唯一值钱的也就是锅碗瓢盆。没有人会骑马走上一天两天到另一顶帐篷去偷那些破铜烂铁,所以草原上的偷盗现象极少。

就这么一个与世无争的地方,一场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如野火一般突然烧进了草原。人们不再虔诚地对着菩萨磕头,看向那些金碧辉煌的塑像不再是小心翼翼,对宗教曾有的神秘和敬畏之情仿佛一夜之间从人们的心里消失无踪。大大小小的寺庙变成了断垣残壁。佛前的弟子脱下高贵的僧衣,一身俗装走出森严的殿堂。

对于那些从小就进了寺庙只知念经虔心礼佛的僧人来说,这一切猝不及防,且是难熬的漫长过程。

年幼的公扎还不太懂这些。他只关心自己的肚子今天能不能饱,关心明天家里有没有吃的。

当一群手举着红本本、身穿破烂衣袍的无产者冲进错鄂寺的时候,公扎正藏在悬崖边的石头缝里数河谷的野牦牛。这群野牦牛是两天前来到这里的,阿爸叫他这两天注意点,别让野牦牛跑了。等他这两天的学习任务一完就带他去打一头。家里快断肉了,没有肉,草原人就只能饿肚子。

突然从山前的寺庙里传出呐喊声,想必是那些破四旧的革命小将又冲进了寺庙吧。公扎这么想着,兴奋地从石缝里钻了出来,跑到另一边趴在草地上看热闹。他只是看看热闹而已,年幼的公扎还没有资格参加这样的活动。

寺庙就在半山腰上,公扎居高临下看得清清楚楚。

寺院前的土坝子上,坐了一群红压压的僧人,一个手举红宝书的革命小将拿着小喇叭正在训话。公扎认得他,那是另一个生产队的罗布顿珠,在公社读初中,加入了红卫兵,回来组织了红卫兵造反司令部,他自任司令。平时在羊皮袄外扎一条军用皮带,有事没事在人前威风凛凛地过一下。

罗布顿珠训完了话,就下令把僧人赶下山去,说从今天起,这里将成为红卫兵的司令部了,所有僧人一律还俗回家。

小将们高呼着口号,把菩萨抬出来扔在沙坝上,提着锤子开始砸,叮叮当当的敲击声伴着僧人们的号哭,响彻山谷。

那些身居庙堂高高在上的佛菩萨转眼间就变成了破铜烂铁。

这时,寺院的后门悄悄开启,一个老僧抱着一个黄布包走了出来,好像很着急的样子,他没走小路,而是直接从乱石堆中手脚并用地往上爬。

公扎认得他,他就是寺里的活佛扎多,这一带最有学问的人,常跟猎人讲打猎也得有节制的老僧。

这时后门处又探出一个戴军帽的年轻人,见了半山崖上的老僧,立即大喊大叫着“牛鬼蛇神跑了,赶快去把他抓回来呀”。门里旋即拥出一帮举着红宝书的革命小将,大呼小叫着撵了上来。

老僧慌乱不已,不时回头看一下,把手上的布包揣进僧袍里,加快了往上爬的速度。

公扎开始为他担心,怕他被抓住又少不了要挨一顿揍。这段时间,队里每次开大会,革命小将都要把老活佛揪去批斗,脖子上挂着木板,上面用藏文写着“牛鬼蛇神”。

老人的身体本来就羸弱,每次批斗下来,都会好几天下不了榻。伦珠总会悄悄去看他,带着公扎,给他送些吃的,说些安慰的话。

在公扎的心里,扎多活佛就是一个慈祥的长者。

撵的人越来越近,扎多显然体力不支,腿也有些跛了,前面一块大石头又挡住了去路,眼看他就要被抓住。

“快点,快点,石头右边可以上。”公扎不禁小声提醒了他一句。他不敢大声,怕造反的红卫兵发现他帮助牛鬼蛇神,到时阿爸阿妈就要倒霉了。

扎多抬头看见公扎,明显怔了一下,迅速按他说的从旁边爬了上来。他顾不得多想,立即从怀里掏出黄色的布包塞进公扎的皮袄里,双手合十说了声“请帮助佛祖,孩子”,然后转身走下去了。山石间的扎多,背影看上去那么坦坦荡荡,衣袂飘飘。

扎多被那帮人抓着,双臂扭到了身后,被推搡着往下走,脚步踉跄。在进寺的那一瞬间,他回头向山上看了一眼。公扎摸着怀里的布包,突然间有了一股临危受命的英雄气概。

等那帮人重新进了寺庙,公扎这才站起来回到另一边,滑下坡回到刚才藏身的大石头处,挤进中间的石缝里,这里面可以让他勉强弯腰坐下。

公扎掏出那个布包打开一看,一尊黑得发亮的佛像,有自己的小手臂那么高,拿在手里凉凉的、沉沉的,还有些书页。公扎看了一下,上面写着“格萨尔王传”,字都是用金粉写的。另外有一张纸,上面画了一座雪山,中间画了个三角形,三角形中间画了一只熊,熊的脑门上还有一个小小的“¤”形符号。

喀果?公扎瞪大了眼看着纸上的熊。怎么会是喀果?老活佛画喀果干什么?还画在三角形里。公扎倒过去正过来地看着。对于喀果,公扎倒是经常见到的。它就在那片山谷里,公扎捡牛粪、找狐狸、放羊的时候都能远远地看见它。有时它在找老鼠、抓兔子;有时在晒太阳,或是散步,没有交往,却像老朋友般熟悉。

这些东西可不能带回家,革命小将们隔三岔五就会进各家帐篷搜查有没有四旧。公扎想着,只能先藏起来再说。藏哪儿呢?他看了看周围,石壁上是藏不了东西的。他于是起身,把自己屁股向外重新挤在石缝里,取下身上割肉的刀,迅速在刚才坐的地方刨起来,一会儿就刨出了个小坑,他把布包和佛像放进去埋好,还用手拍结实了,这才出了石缝。

傍晚,公扎听爸拉和阿妈拉说,寺里的老活佛被抓起来了,晚上开会批斗他,原因是他把寺里历代活佛传下来的佛像藏起来了。特别是那尊铬铜银黄金合成的药师佛像,是错鄂寺的镇寺之宝,传说是格萨尔王宝藏中的一件,是上古之物,上面记载着格萨尔王宝藏的秘密;同时传下来的还有一部用金汁写的《格萨尔王传》,平时轻易不让人见的。罗布顿珠说那是大毒草,一定要找到交到县革委会亲自处理。

草原一直流传着格萨尔王宝藏的传说,有的说宝藏有两处,一处在错鄂草原的察那罗山,一处是在双湖的塔加普雪山。这两座说是山,其实说是山脉更准确一些。大大小小的雪山连绵好几千里,别说只是传说,就算真有宝贝,崇山峻岭,狼熊出没之地,风霜雨雪说来就来,只怕宝贝还没找到,尸骨倒先找不到了。所以牧人们都知道,这样的故事听听可以,当真可是要命的。

“爸拉,那个药师佛是什么样子的?”公扎坐在火炉前,拿着羊皮的风筒把火吹得旺旺的。

“我也只见过一次。五年前,寺里跳羌姆(一种宗教舞蹈,也称‘跳神’)时活佛高兴,就让人请了出来给大伙朝拜,好像是黑色的,很亮。”

“哦!”公扎心里惊了一下,想起自己藏起来的那尊佛像,公扎张了张嘴,想说出下午山上发生的事又没说出来。

太阳走到山顶,如一个大火球,静静地俯瞰着错鄂草原。

远处,牧人赶着牛羊慢慢走来,阳光斜射,长长的影子拖在草地上,如一幅移动着的水墨画。偶尔,哪个人或是哪只牛羊走慢一点、走快一点,影子就交叉了。黑黑的色块便重新组合,成为一幅新的画面。远处的湖总是波光粼粼的,光斑如钻石一般闪烁着。雪山永远屹立在那里,千年万年。天上总会有鹰,俯冲或是滑翔,恰到好处地点缀着这片山水。

如不是那个拿着小喇叭、戴着红袖标的人挨家挨户地喊着“晚上开批斗会,不能缺席、不准请假”,这里会是天堂吧!

太阳还挂在雪山顶上,人们早早就到了部队帐篷前面的空地上,公社革委会主任次旺亲临现场,主持这次批斗会。

次旺也是错鄂草原的。一直以来,在草原上四处游荡,哪里有婚丧嫁娶他就出现在哪里,混吃混喝。曾经,他是草原上老人们教育懒惰的年轻人常举出来的例子。只是“文革”一来,这个游手好闲的流氓一样的人物,一夜之间高举手臂成了无产者的代表,带领着同样游手好闲的一群人到处打砸抢,步步高升,转眼间就成了公社的革委会主任。

人们到的时候,发现错鄂寺的活佛扎多被绑在经杆上,绛色的僧衣上满是尘土,还破了几个洞。五彩的经幡仍在上空飘扬着,观音菩萨的六字真言随风舞动。

这是一个奇怪的世界,人们喊着“破四旧”“不信神,不信鬼”,却在每一个节日到来时,依旧挂幡祈求平安、祈祷吉祥。

土坝上各种各样的脸孔看着中间的扎多,兴奋的、好奇的、悲悯的、痛心的……

帐篷前放了一张桌子,长椅上坐了三个人。次旺居中,罗布顿珠、单增分居左右。

次旺环视了一下四周,该来的人差不多了,他看了看单增。单增站起来示意大家安静,说会议开始,下面请次旺主任作指示。

次旺高举红宝书,带领大家念了一段毛主席语录,然后坐下,清了清嗓子,环视了一下众人,说:“今天我们召集同志们来,是要对我们草原屡拔不尽、屡烧不止的‘大毒草’来一次彻底的铲除。大家知道,毛主席他老人家一直挂念着我们草原上的人民,让我们农奴翻身当了家做了主人。我们有了牛,有了羊,我们有吃有穿了。但是,有些人是看不得我们农奴过好日子的,是看不得我们高兴的,那个人是谁呢?”次旺看着前面黑压压的人群,吊着嗓子问。

“是他,打死他、打死他!”人群被他这么一问,立即沸腾起来,无数双手指向绑在经杆上的活佛,怪叫声响彻云霄。

次旺满意地点了点头,嘴角浮起一丝笑意,然后说:“错鄂寺藏着草原上最多的毒草,他不但不交出来毁掉,还要把它们藏起来,期待有一天把天重新翻过来继续毒害我们。你们说,我们能同意他这么做吗?”

“不同意!”下面又一阵举臂狂喊。

次旺很高兴,他站起来,踱到经杆前站定,身子微倾,居高临下地看着垂着脑袋的原错鄂寺活佛、现在的走资派扎多,冷笑着说:“说吧,只要你说出把那些东西藏哪儿了,人民群众也许能原谅你。”

扎多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淡淡地说:“寺里没有你要找的东西!”

“我问你那尊黑佛藏哪儿了?”次旺盯着他,脸上挂着狰狞的笑。

“我寺从来没有你所说的黑佛!”扎多看着他,表情平静安然。

这样的表情激怒了次旺。人们见了他,无一不是毕恭毕敬地弯着腰,脸上挂着讨好的笑。他讨厌扎多,从小就讨厌,凭什么他穿一身僧衣就成了受人尊敬的活佛?凭什么见了他自己就得低头让路?幸好这日月终于轮转,今天的草原是他次旺的天下。他抬手就是一巴掌,骂了句:“你是吃了石头啊?”

扎多没有动,眼珠都没转一下,只是平静地看着次旺。

一丝鲜血慢慢地渗了出来,在一张平静、安然的脸上显得那么突兀。

“死到临头还不知悔改。同志们,我们该怎么办呢?”次旺转过身来对着群众,阴森森地说。

“打死他,打死他……”

也许是因为扎多的过于平静,也许是因为那一丝血腥,又或许是因为人体内恶的一面被那一巴掌刺激到了,人群开始骚动,继而涌动,零乱的脚步声混着声嘶力竭的喊声如潮水一般向那个平静的老人压去,拳打脚踢……

措姆惊恐无比,紧紧依着公扎,公扎紧紧抓着措姆的肩膀,站在父亲的袍摆边。伦珠的手则握成了拳,脸因痛苦变得有些扭曲。他和扎多是最好的朋友,亲如手足一般。看到好友受这份罪,他心如刀绞,那一拳一脚就仿佛打在他自己身上。最终,他忍不住挤进了人群,大力分开陷入癫狂的牧人。扎多看到他,原本木然的脸突然一变,大声喝道:“滚开,你这黑鬼想干什么?”

公扎和伦珠闻声都突然一怔,就在这一怔之间,其他人更加狂怒地涌了上来,对着扎多又是一阵暴打。混乱中,不知是谁一棍子打在扎多腿上,扎多一声惨叫,一条腿软了下去。紫红色的血顺着绛色的僧衣下摆流了下来,浸进沙地里,瞬间就湿透一片。

衰草连天的草原上,黑色帐篷前,猩红的鲜血、沾满泥沙的僧衣、平静的脸、飘扬的经幡、疯狂的人群……

就是平时吵闹不停的草原鼠也停止了闹春,静悄悄地躲在洞里。

这是一幅怪异的画面,就好像天地之间误开了一扇地狱的大门。

牦牛是羌塘高原最常见的牲畜,别看个大体壮,性子却极温和。但家牦牛和野牦牛性格相差太远,家牦牛温驯,野牦牛暴躁。在草原深处,常常发生野牦牛把人顶伤的事。

公扎看到山下黑压压的牦牛群时,立即张大了嘴,差点没惊呼出来。父子俩趴在山头上,看着下面的牛群,朵嘎卧在他们身边。

“阿爸,怎么动手?”公扎兴奋地瞪大了眼,恨不得马上听到枪响。

“着什么急啊,再等等。等它们吃饱后躺下来时,找准角度,最好是打脖子中间,一枪下去打进喉管,牦牛就毙气了。”

天永远是那么蓝,没有一丝云彩,太阳暖暖地照在身上,远处的雪山发出淡淡的银光。藏北的山,海拔上的数字大得吓人,但当你真正到了这片高原面对它们的时候,你会发现它们并没有想象中的高远。特别是无人区的雪山,一层一层铺陈开去,仿如丘峦一般,就如哪个仙人随手丢下些晶莹剔透的宝石,随意扔在了空旷的高原上,又仿佛牵着手的二八少女,亭亭玉立,秀雅美丽。

野牦牛、野驴、羚羊以及牧人就是羌塘高原上流动的风景,有了他们,这片高原才有了生命。

伦珠捅了捅迷迷糊糊的公扎,公扎一翻身爬了起来,揉着眼睛看向下面。

傍晚的峡谷多了些梦幻般的色彩。

太阳快落山了,金黄色的光线打在山崖上,青青的石崖也变成了橘黄色。稍远一点的雪山被夕阳染红了,发出淡淡的金色光芒。

干黄的草地此时格外柔和,黑色的牦牛躺在草地上,小牦牛在妈妈身边不时找同伴顶一下角。

“爸拉,打哪一头?”公扎扭头见父亲开始装火药,便问。

“咱们打那头老的吧,儿子,咱们这些靠草原吃饭的人,不能太贪心,要给草原留下繁衍的种子,后人才会有吃的啊。”伦珠习惯性地说,趴到地上,把叉子架好,枪口对着下面的牦牛群开始慢慢调整射击的角度。

随着一声清脆的枪响,边上那头瘦弱的母牦牛晃动了一下身体就再也不动了。其他牦牛听到枪声,起身撒腿就跑。小的在中间,健壮的在外面,四蹄如飞,“轰轰”声在山谷里回荡着,草屑飞扬。

眨眼间牦牛就跑得没了影儿。

“爸拉,打到了打到了,我们胜利了!”公扎跳了起来,双手握拳跳着笑着,带着朵嘎向山下跑去。

“爸拉,我们可以送点肉给措姆家吗?”公扎突然停住问伦珠。

措姆,生产队长单增的女儿。在一帮同龄的草原孩子中,措姆长得格外不同,脸蛋粉扑扑的,没有草原女孩常见的高原红,公扎觉得她的笑是最美最响亮的。措姆的舅舅就是错鄂寺的扎多活佛,公扎和措姆常趁人不注意给他送吃的烧的。也因此,两人变得格外亲近一些,常常看见他俩的身影相随。

伦珠含笑看着儿子跑下河谷,这才慢慢收起枪,松开保险,掏出鼻烟壶,倒了一点出来,然后深深地吸了一下,痛快淋漓地打了个喷嚏,用手搓了一把脸,捡起儿子的皮袄走下了山坡。

草地上散落着冒着热气的牛粪。那头被射中的牦牛躺在地上早已死去,脖子上有个小小的洞。

伦珠掏出腰刀开始剥牛皮。

没有马、驴的帮忙,这么大的野牦牛是不可能直接扛回家的,只有分解开,一次拿一部分。

错鄂湖东边的牧民居住点,罗布顿珠依旧在皮袄外扎了条军用皮带,拿个小喇叭,神气活现地通知男人女人晚上都集中到革委会的帐篷里,学习党中央毛主席的最高指示。

羌塘高原上的牧民过去都是以游牧为生的,一年四季都随着牛羊的脚步迁徙,没有定居的习惯。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出面划了行政区域,草原上人口稀少,帐篷与帐篷之间,相隔何止十里,即使开个小会,公社都得提前十天派出人马通知,还不一定能全部通知到。所以县革委会决定,以生产队为基点,吃大锅饭,给牧民设居住点,方便开展革命工作。

革命倒是方便了,牧民的生计却越来越难,每天放牧要走几十里,有时候一天根本回不来。

听到罗布顿珠的喊声,达娃在帐篷里走来走去,不知如何是好。男人昨晚出去后现在都还没回来,晚上的学习如果不到的话,挨批事小,扣除一个人的分肉量才是大事。最近私猎抓得很紧,本来就不够吃,再扣去一个人的量,明年的日子可怎么办啊?

她想了想,穿上皮袄,戴上白色的羊羔皮帽,叮嘱老二公赞看好弟弟妹妹,然后向队部的帐篷走去。

到了帐篷外,听到队长单增在里面陪着革委会主任次旺和他带来的人说话。

次旺近来常常待在错鄂草原,很少回自己家去,住在队部的帐篷,说是要彻底拔出错鄂草原的毒草。

达娃在门边故意跺了跺脚,里面传出单增的大嗓门:“谁呀?”

“是我,队长!”达娃说着笑吟吟地掀开门帘,站在门边。别看达娃已经是五个孩子的娘,腰身却并没什么变化,宽大的皮袍穿在她身上,银腰带一系,胸是胸腚是腚的,走到哪儿都会成为男人注目的对象。

见到达娃,男人们停止了说话,眼睛齐刷刷地转了过来,特别是次旺,恨不得立马上去剥了女人的皮袍搂在怀里。“嗬,照亮草原的月亮女神来了,快进来坐!”

“主任,队长,不了。我是来给我家家长请个假的,他……他病了,一直发烧,出不了帐篷。”达娃看了一眼男人们,笑着说。

“病了?今晚可是中央毛主席的最新指示啊,县上说了,要传达到位,人人都要学习。”次旺色眯眯地看着达娃的粉脸,差点流出口水来。达娃,月亮一般美丽的女人,年轻时就是他觊觎的对象,好几次去她的帐篷都被赶了出来,有一次被她的狗撵得在草原到处跑,她却在帐篷门边哈哈大笑。

“主任,他……确实病了,起不了身啊!”达娃避开次旺的眼睛,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小声说。

“起不了身?”次旺怀疑地看着她,“我去看看!”

“主任,主任,”达娃赶紧抬起头拦住他,“我们帐篷里很脏,怎么能让主任您进去呢?会弄脏您鞋子的。”

“那有什么关系?你这个大美人都可以住在里面,我去看一下还怕什么?”次旺看着她说。

“不是,主任,你听我说,如果主任实在要去,我先回去打扫一下。”达娃拉着他,头却转向队长单增,求助地看着。

单增起身说:“这样吧,她家那顶破帐篷我经常去,到处都是牛粪羊粪的,主任去确实不合适。主任你先坐一会儿,酥油茶马上就来了,送茶的姑娘是湖对面的格桑花,让她给主任唱两句吧!”

次旺一听有姑娘送酥油茶来,也就停了脚步:“也好,你去看看吧,快点回来啊,我们还等你回来喝一杯呢!”

“好!”单增答应着,跟达娃走了出去。

两人走到外面,见周围没人,单增这才小声说:“他是不是又去打猎了?”

“家里快没吃的了。大人还好办,孩子们小,熬不过啊!”达娃看了身边的汉子一眼,小声说。

达娃和单增从小一起长大。单增的第一次“打狗”行动,就是去了达娃的帐篷。最初单增是想娶达娃的,可是父母不同意,说达娃家只有她一个女孩,结婚后还要养她家老的,日子没法翻身,父母做主让他们兄弟另娶了女人。没隔多久,达娃也招了一个男人上门。两人各自都成了家,虽说都住在湖边上,但再没私下来往过。

没有感情钻钻帐篷容易,像达娃和单增,因为都爱着对方,一旦再有牵扯,只怕两顶帐篷就不会再平静。所以,有了感情的男女是不适合草原上约定俗成的成年游戏的。

“你家孩子多,困难队里都知道。唉,这年头……再熬熬吧,听内地回来的人说,中央在考虑要取消集体制,不吃大锅饭了,把草场和牛羊都分给牧民,到那时候日子就好过一些了!”

“谢谢你,单增,我知道是你经常偷偷在我们家门口放肉。”

“达娃,是我对不起你。你只有一个男人,孩子又小,日子过得很苦,我想帮你一把。你也知道我家那头母牦牛,脾气躁,我怕她知道后去找你们闹,所以……”

“我知道我知道。单增,我明白你的心,那不是你的错,我们的父母哪里知道儿女的心呢?”

“你是说,你也和我一样?”单增心里动了一下,突然抓起达娃的手问。

达娃飞快地抽出手来,看了看四周没人,这才小声说:“当心别人看见。我们的事都过去了,你别放在心上。好了,我回去了,你也回去吧,主任还等你喝酒呢!”

单增若有所思地看着达娃顺着湖湾走远,这才转过身去。

月上山顶,达娃在帐篷外站着,转身时,突然觉得有人在看自己,仔细看去,除了黑压压的帐篷又什么都没有。

天亮前,公扎和父亲各自扛着肉从河谷的小路上走了过来。一进帐篷点,十几支雪亮的手电筒齐刷刷地照了过来,照得父子俩睁不开眼,帐篷的狗儿们开始狂叫。

戴着红星帽的罗布顿珠嬉笑着从人群里走了出来,脸上挂着讥讽的笑。“你不是病了吗?神枪手?病得出不了帐篷,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最高指示都不能学习了,怎么这会儿却扛着肉回来了?嗬,还是野牦牛啊。”说完话锋一转,恶狠狠地说,“还不带走!”

一群红卫兵小将拥上前,扯过伦珠和公扎肩上的肉,推推搡搡地把伦珠押走了。

公扎吓坏了,喊着“阿爸”跟了上去,被一个革命小将抽了两皮带,只能住了脚,转身向自家的帐篷跑去。

哭喊着“阿妈”的公扎冲进了帐篷,把事情经过跟达娃说了。达娃惊恐地穿上衣服,套上靴子,带子都来不及拴就向革委会的帐篷跑去。到了帐篷门前,见坝子上点了马灯,黑压压的围了很多人,伦珠被绑在帐篷杆子上,嘴角挂着血迹,显然刚才被打过了。

达娃哭着扑了过去:“你们干什么打他?他犯了什么罪?”

“犯了什么罪你不知道吗?未经允许私自偷猎,逃避学习最高指示,这不是反革命是什么?”罗布顿珠走到她面前,阴冷地说。

“家里没吃的,你要我一家人都饿死吗?他去打个猎,犯着你们什么了?”达娃看着他,眼里冒出母豹子一样的寒光。

“队里没给你们家分肉吗?”这时,公社革委会主任次旺走了过来,“别人家能过,你们家为什么就不能过?”

“主任,我……”

“主任,他们家孩子多!”单增不忍再看,走上来小声劝说,“我看就算了吧,他也是没有办法才出去的。”

“他有多少个孩子?”次旺看了达娃一眼,问道。

“五个,大的才会捡牛粪,小的还在吃奶。”

“就他一个人的种吗?”次旺指了指绑在杆子上的伦珠。他不是不认识伦珠,这个号称“神枪手”的男人在这片天地谁不认识呢?只不过,“神枪手”的威名已经过去,现在的世界是属于他这样的“革命者”的。

“是的,主任,他是入赘来的。”单增赔着笑脸,小心翼翼地说。

次旺看了看达娃,又走到被绑着的男人跟前,说了声:“你他妈还真有福啊,一个男人就搂了一个女人。这样吧,我调查一下,如果确实困难,可以考虑从轻处理。”

“行行行,主任,我马上让人写个报告给你!”单增点着头。

达娃急步上前,向次旺一弯腰,双手合十:“谢谢主任,你真是个好人!”

“行了,我并没说就要放了他,还得看你们的表现。”次旺说。他看着达娃的眼睛别有深意,然后向着单增话里有话地说:“你也不用写什么报告汇报了,大伙散了吧,我亲自去调查,免得有人徇私。”

“都回去吧,有什么好看的!”单增向叽叽喳喳围观的人群挥了挥手说。

大伙儿小声议论着向自家的帐篷走去。

次旺见围观的人都走了,便对罗布顿珠说:“带着你的人也回去吧,这事弄清楚了再说!”

“是,主任!”罗布顿珠大声答道,向身后的人一挥手臂,“走!”

一会儿时间,坝子上除了被绑着的男人,就只有达娃和次旺了。

“主任,主任,你看是不是先放我男人下来,他都饿了一天了!”达娃走到次旺身边,凄凄惶惶地说。

“你先跟我来!”次旺并不看她,转身向旁边自己的临时帐篷走去。

达娃看了伦珠一眼,见他身上血迹斑斑,眼睛里却冒着火光。这个男人,一向都是受人尊敬的,如神鹰一般高傲,哪里受过这份委屈啊?她不能让自己的男人受这份罪,家里不能没有这个男人,从结婚到现在,虽说不是恩爱甜蜜,至少也是相敬如宾的。

次旺走进帐篷,坐在椅上看着达娃,不怀好意地笑:“你真想救你男人?”

“主任,你抬抬手放了他吧。我们真是被逼得没办法了,五个孩子等着要吃要喝啊!”

“你说你都生了五个孩子了,腰咋还是那么细呢?不像我家那女人,生了两个孩子,腰就变得跟熊差不多了。”

“主任……”

“你男人真有福啊,一个人就占了一个女人,天天晚上搂着你这么个月亮一般的美人,真舒坦啊。哪像我们,三兄弟一个女人,轮到时女人还不一定方便。你说我苦不苦?”次旺看着她,眼神色眯眯的。

达娃看着自己的脚尖,眼泪滴了下来。虽说草原上女人不把性当成惊天动地了不得的事,那也得自己愿意啊。

然而一想到外面杆子上绑着的男人,达娃就强迫自己抬起头,挤出笑脸,解开腰带,慢慢脱去皮袄。

次旺并不着急,他往炉里加了些干牛粪,把帐篷里弄得暖暖的。这个女人是错鄂草原上的月亮,梦里出现的人儿,他在等着,等机会降临。

次旺放好牛粪,这才转过身来,见达娃酥胸半裸,一手拉了皮袄的襟站在帘边,天窗处射进一缕光线照在她身上。

次旺向她招了招手,达娃慢慢走了过去。次旺一把搂过她的腰,扯下她抓着的袍子,把她压在榻上,向那翘翘的乳房狠狠地咬了下去。

达娃嘴里发出“咝咝”的负痛声。次旺可没怜香惜玉的心情,这个女人是自己征服来的,用权力得来的,就得物尽其用。

达娃想哭,想喊,但她不敢。自己的身体承载着男人的命、孩子们的命,能否顺利过得了这一关,就看自己的身体是否能承受这一苦难。

当达娃走出那顶帐篷时,脚像踩在棉花上一般。她咬着牙走到男人身边,开始解男人身上的绳子。这时长子公扎跑了过来,跟母亲一起飞快地解开了伦珠。

伦珠终于自由了。他看着女人脸上和脖子上的伤痕,眼睛像要冒出血来,转身就要往那顶黑帐篷冲去。女人死死拉住了他,摇着手,泪水哗哗而下。

两天前公社又来通知,让每顶帐篷的男人去乡上学习毛泽东思想。伦珠出发的那天早上,拍醒了光屁股的公扎,叮嘱他要照顾好三个弟弟和一个妹妹,放好生产队的羊,说他过几天就回来,到时给他带颗水果糖。

一想起水果糖公扎就流口水。他记得两年前,一颗糖他舔了一个月,成了公扎童年里最幸福的记忆。

伦珠摸了摸他光溜溜的脑袋,穿上老羊皮袄掀开厚厚的门帘出去了。公扎赤着脚追出帐篷,朝马上的父亲喊:“爸拉,你一定不要忘了给我买糖啊!”

“放心吧,儿子!”父亲爽朗地笑着,向帐篷边的女人和孩子挥了挥手,马鞭一甩,“嗒嗒”地远去了。

公扎回到帐篷,把脚套进皮靴里,黑乎乎的大脚趾伸在外面。这双靴子还是父亲两年前为他做的,他的脚早已比靴底长了,脚指头也把前面磨出了洞。大人们白天忙着干活,晚上要学习伟大领袖毛泽东思想,无暇顾及孩子们的脚,冬天一到就扯点羊毛往靴子里一塞,勉强不透风就行了。

达娃打了酥油茶,给每个孩子分一小块煮得半生不熟的肉。公扎几下子就喝完茶,把肉揣进怀里。他知道家里又快没吃的了,阿爸最近总要学习,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抽出时间去打猎。他从门边的筐里取出乌儿朵,跟阿妈说了一声就向集体的羊圈跑去。

今天轮到他们家和石达家。石达家在这个牧民定居点里生活算好的,三个大男人养着石达兄弟俩。今天他阿爸和叔叔也去公社学习,石达的大哥去年当兵走了,今天就由他顶替大人放羊。

石达比公扎大一些,个子已经是个小大人的样子,但两人却好得像亲兄弟一样,常在一起捡牛粪,一起放牧,一起掏狼崽。

在羊圈处,两人相视一笑,同时向远处正打闹的牧羊狗吹起了口哨。一黑一棕两头藏獒同时跑了过来,伸着舌头各自站到主人前面。黑色的獒叫“朵普青”,是石达家的;棕色的獒叫“朵嘎”,是公扎家的。

公扎和石达蹲下,各自揉了自家的獒一把,这才起身打开羊圈门,关了一夜的羊群不要命地往外冲。

朵普青和朵嘎倒是极负责任,各自看守一边,前前后后地跑着,很快就把跑散了的羊驱赶回队伍,跟着领头的公羊向湖边走去。

两人把羊群驱赶到了湖湾处一片有水草的沼泽地边,羊儿开始吃草,公扎和石达就无事可干了,准备捡牛粪去。石达从怀里掏出羊皮做的袋子,取出一块肉递给公扎。公扎也不推辞,接过揣进怀里,向石达笑了笑,拿着袋子和粪叉往一面的山坡走去,石达则上了另一面山坡。

当肚子咕噜咕噜叫的时候,公扎直起腰,把腰带往里紧了紧,喊了一声石达。石达在对面的草地上早摊成了“大”字,闻声向他挥了挥手。公扎笑了一下,放下袋子,坐在草地上,掏出怀里的肉一点点咬着。他是舍不得一下全吃完的,吃一会儿停一会儿容易让肚子产生饱腹感。

两头獒也乏了,不再紧守在羊群边,而是找了个地窝子打盹。

错鄂湖清澈碧蓝,就如一块远古遗留下来的美玉,在蓝天下闪着迷人的光泽。

一只羊皮筏子从湖对岸慢慢往这边划来,细细的水波纹层层荡漾开去。

队里接送帐篷学校孩子们的船,每天定时定点来回两趟。

公扎看着慢慢向这边撑来的船,想象着船上的情景。今天是星期天,只有毕业班的大孩子才上课。

正午的太阳晒得人头皮发麻,他把羊皮袄铺在草地上,躺下准备打个盹,心想明天也许我也能坐上那羊皮筏子往对岸去了。上次学的东西早忘光了,再不去学校的话他就可能跟不上课程了。幸亏过去措姆常到寺庙跟她舅舅学识字,回来又教给公扎。要不他连藏文的三十个字母都不会,措姆真好,公扎不自觉这么想着。

刚合上眼睛,就听见山坡另一边传来哭喊:“救命呀,救命呀,有人没有?快来救我!”

措姆,是措姆的声音。公扎听到叫喊翻身就爬了起来,顾不得穿上袄子就往另一边冲去,到山边处往下一看,吓得心胆俱裂。措姆在山崖中间,再往下就是万丈悬崖,而她的正前方往上不到三米处,一只肚子瘪瘪的雪豹正在找路准备下去。

雪豹是草原上较聪明的家伙,它知道这样的情形如果硬扑下去,自己和那姑娘都得完蛋。所以它用前爪小心地往下探着,掠起的碎石不断向下滚落,吓得措姆连哭带叫。

公扎来不及多想,捡起身边的碎石头就朝雪豹砸去。雪豹突然受袭,蓦地转身看见公扎,狂吼一声就向上冲来。公扎拔出腰间的刀一边大喊着“朵嘎、朵嘎快来,这里有豹子”,一边飞快地向另一边山坡冲去。

一个孩子的速度哪里敌得过一头饥饿的雪豹,他刚冲到山坡边,雪豹就飞身而上,牙齿深深嵌进了他的小腿,一阵钻心的疼痛让他脑袋里“嗡”的一声,差点摔倒。

生在荒原上的公扎,自小跟在神枪手父亲的身边,什么样的野物没见过?他知道人与雪豹相遇时,倒下就只有死路一条。他迅速转身,还没看清就把刀狠狠扎了下去。刀扎在雪豹的背上,雪豹吃痛松开了牙齿,狂吼一声要再度扑上来。公扎来不及拔刀就迅速滚下了山坡。雪豹不想就此放过到嘴的食物,身子猛烈地抖动着,刀子“啪”的一声飞到一旁,然后跟着往下扑去,爪子踩落的石子稀里哗啦地往下掉。

这时,朵嘎和朵普青听到公扎的呼救,狂叫着追了上来,刚好插在雪豹和公扎之间。一豹两獒都蓦然住脚,卷起一阵沙尘,虎视眈眈地盯着对方。

打斗是突然爆发的,不知是雪豹还是獒率先发起攻击,很快就撕咬成一团,尘土飞扬。

雪豹也是饿极了,否则它不会拼死一搏。草原上的动物都有自己的生存法则,知道谁能碰,谁不能碰,遇到什么该绕道走。如果仅是一头獒,雪豹不会畏惧;两头獒它就只能勉强对付。然而,獒是草原上最团结的动物,十里之外只要有情况,其他的獒闻声都会迅速赶去增援。

雪豹原本想速战速决咬死一头獒另一头就会退却,自己快速补充一下体力还可迅速撤离。哪知这两头獒好像知道自己不是它的对手,采取了拖延战术,一头参与战斗时,另一头就仰天狂叫招呼同伴,等到打斗的这头不行了时,它们再迅速交换位置。

这样一来,雪豹的体力消耗巨大,体力渐渐跟不上了,而远处草地上,一群藏獒正狂吠着奔了过来。它知道这顿美餐今天是吃不到了,便迅速后退,眼看就要翻过山坡。一向以草原霸主自居的獒,怎么能容忍一头没了力气的豹子从自己眼皮底下逃走呢?机灵的朵嘎向朵普青看了看,对方立即绕道俯身向另一边去了。朵嘎这才四蹄如风撵了上去,一口咬在雪豹的后腿上,雪豹无奈再度回身跟它撕咬在一起。

就这么一会儿工夫,朵普青已经绕到了山坡上,切断了雪豹的后路,而下面,赶来接应的獒已经把左右的路都堵死了。

公扎趁此机会,绕过山坡把吓得不知所措的措姆救了下来。

山坡上的战斗很快结束,雪豹的尸体躺在沙石间。獒们仰天长啸着,高亢的欢呼声此起彼伏,在草原深处回响。

公扎摸着自己的獒,夸奖它勇敢,偶然一抬头,见远处的山头上一只脑袋上有白圈的熊正若有所思地看着这一切。

“喀果……”公扎大喊了一声,这是他第一次叫出它的名字。能死里逃生,公扎心里高兴,想有个人与自己分享。喀果他自小就熟悉,如老朋友一般,他不由自主地就叫出它的名字。

“你喊什么?”措姆拉着他的手臂,仰起小脸问他。

“喀果啊,那只熊的名字!”公扎笑着说。

“熊?在哪里?”措姆本能地害怕。

“那儿,那个山头!”公扎向远处指了一下。

措姆抬头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却什么都没看到。

回到生产队的定居点,所有人都闻声赶了过来。队长单增把公扎一把抱起,达娃早在石榻上铺好羊皮,让儿子坐在上面,用布蘸了热水把公扎腿上的伤口清洗干净,然后抹上酥油就去烧水打茶招待乡人了。

草原上的母亲,对于孩子的伤早已习以为常,没有哪个孩子是不受几次伤长大的。这些伤痕,是儿子成长道路上必须经历的关口。受一次伤就意味着孩子又长大了一些,只有通过层层的蜕变磨炼,孩子才能变成草原上顶天立地的汉子。

人们把豹子的尸体挂在木杆上,地上点了一堆火。两个年轻人用小刀慢慢地剥皮,老人们在旁边看着,不时叫着“小心点,小心点,别剥烂了”。经大伙儿同意,剥下的豹皮让两个手艺好的人用酥油和糌粑揉了送给公社书记,让他去县上给草原上的小英雄请功。

草原的夜晚是极安静的,人们除了“打狗”再无其他娱乐。今天突然发生一个孩子在雪豹口中舍命救人的事,十里外的草场都有人知道错鄂湖边出了个勇斗豹子的小英雄公扎。

小措姆这几天总是远远地站着,黑亮亮的眼睛看着公扎家的帐篷。她平时和石达经常去公扎家的帐篷,这几天反而羞涩起来,似乎有了心事。

消息传到了百里外的公社,很快就有人通知了公扎的阿爸,让他尽快回去。

第五天深夜,月亮升上帐篷顶的时候,公扎的阿爸回来了,不过不是走回来的,而是让人抬回来的,尸体放在了外面冻得结实的沙地上。

公扎拖着伤腿挪到外面,看着阿妈抱着阿爸的尸体,头发凌乱,哭得声嘶力竭,三个弟弟一个妹妹分别抱着母亲的腿,不知所措地哇哇大叫。

牧人们围在四周,小声议论着。

“正赶上塌方,山上滚下来一块大石头。唉,可怜啊!”

“我们幸好跑得快,否则也完了。”

“这一家子可怎么办啊?孩子还那么小,哪个男人愿意养这么多孩子啊!”

“是啊,长得再漂亮又有什么用?孩子太多,嫁人就难了!”

……

这夜的月光格外凄凉,这夜的寒风格外刺骨。

两个女人过去把达娃架了起来,劝说着,说人都死了,还是早点天葬了吧,别让他的灵魂不安宁。

队长单增让两个小伙子留下帮忙,让其他人都散了。

措姆陪着公扎站在帘边,陪着公扎一起哭,不时抬起手给公扎擦眼泪。

那一晚,趁阿妈红肿着眼睛哄着弟妹们睡觉的时候,公扎拄着棍子走到外面,坐在阿爸的身边,看着阿爸的脸。阿爸黑红的脸庞就像睡着了一样,嘴角有一丝冻干了的血迹。公扎伸出手去,小心地把血迹抠下,泪水滴在伦珠冷硬的手背上,瞬间结成了冰。

月光实在凄清,公扎感觉自己的骨头在月光下变成了冰柱子。他抓着父亲的手,见父亲的手蜷曲着,便想给他掰开,分开父亲的手指后赫然发现掌心握着一颗水果糖,透明的糖纸上还有一朵花。这种糖果公扎以前在寺庙的佛菩萨跟前见过,孩子们每次看见都会吞口水。

措姆曾经说过,这样一颗糖要一分钱。

一分钱啊,对于以物易物的牧民来说,身上很少有现钱的,需要什么都是拿另一种东西去换。一分钱如果再添上一分,就可以买一盒火柴了。

公扎小心翼翼地取出糖果,剥开舔了一下,闭上眼睛,让那股甜丝丝的感觉弥漫了整条舌头,然后慢慢浸入喉咙去。

公扎呆了久久,重新包上糖,揣在怀里,眼泪大滴大滴不断地落了下来。

他明白,经过这一夜,他就是大人了,需要独立支起帐篷,照顾好阿妈和弟弟妹妹们。

在单增的操持下,第二天天刚蒙蒙亮,两个小伙子就把伦珠捆在天葬师背上,提了给亡灵引路的酥油灯往雪山脚下的天葬台去了。

公扎跛着腿,不顾阿妈的呼喊追了出去,见荒原上一盏油灯慢慢移动,越来越远。

他奋力追了一段,见那盏油灯渐渐消失在山坳里,他转身向旁边的山坡手脚并用地爬了上去。

坐在山顶上,看着那盏灯又慢慢出现,慢慢上升,慢慢下降,直到群山之间某一处升起了桑烟。

此时,帐篷区的野狗和獒都“汪汪”地叫着往天葬台方向跑去。

主人尚且自顾不暇,哪有精力管这些獒?它们只能自己管自己。草原上鼠啊兔啊都被它们抓得差不多了,饿极了的獒和野狗整天围着天葬台转,开始吃起尸体来,最后獒们索性赶走秃鹫,代替起了人类死亡后最后一道仪规的执行者。

随着青烟上升,公扎看到天上开始有秃鹫盘旋,胆子大的往下俯冲着,却因为半山的狗狂叫而再度飞升,他不忍再看。阿爸生前最爱他的猎狗,总是带着朵嘎扛着老叉子猎枪出去,煮肉时总会给朵嘎留下一大块,说它撵得比他辛苦。如今朵嘎也在那群野狗里觊觎着父亲的尸体。

公扎抹了一把泪,慢慢往回走着。在山脚下碰到措姆的舅舅扎多,他穿着俗人的衣服,头发已花白,一条腿跛着。他手里拿了个筐,像是要去捡牛粪。

公扎习惯性地立于山道边等他先过。这是父亲生前教他的,见到僧人,无论老幼,都要谦恭。他们是有学问的人,是佛祖的使者,俗人不可对他们失礼。

扎多看了他一眼,驼着背低了头往前走,错身时老人小声说:“他去了香巴拉,那里是快乐的天堂!”

公扎怔住了,想问他什么,对方却快步走了过去,显然是不想跟他说话。

公扎路过东头那个孤零零的帐篷时,见门边放了一个小香炉,里面还煨着桑。平时只有家里死了人才会这样供奉。公扎心痛了一下,他这是在祭奠阿爸的亡灵啊。

没有念经声,没有超度,阿妈也在帐篷边点了一小炉烟,每天定时三次放上香草,七天之后收起香炉,阿爸就彻底从他们的生活里消失了。

公扎成了帐篷点最年幼的家长,无论是队里分东西还是开会,他都会代表自家出席,歪歪扭扭的藏文名字理所当然地代替了父亲的手印。

乡里专门为错鄂湖周围的孩子建了所帐篷学校。措姆每天最早到学校,是学校里最勤奋的好孩子,公扎知道这是为什么。措姆希望能把所有的知识学好,等公扎有空的时候再教给他。

在失去父亲后,公扎心里的某一角仍旧温暖着,虽然小小年纪的他们不知道这是什么样的温暖,但与措姆见面成了公扎心里每一天的希望和期待。

家里已经两天没吃的了。阿妈带着弟弟妹妹挖回来的野菜,用熬了无数遍再没一点油水的牛骨煮上。牧民的肚子习惯了肉食,其他东西一吃就拉肚子。女人的脸变得不再是红扑扑的,而是成了菜色,男人们也不再孔武有力地到处乱窜,而是懒洋洋地坐在太阳底下,像是过早地进入了老年。

这天,公扎捡牛粪回来,路过措姆家的帐篷,听到措姆的阿妈正在骂:“就你能干,别人都不管的事,你要揽在身上,还不是看人家脸蛋白嫩,细腰摸起来像酥油吗!我看你直接搬过去住得了,反正那顶帐篷现在大着呢,什么男人装不下!”

“人家孤儿寡母的,我是队长,过问一下有什么错?就你个母牦牛话多!”

“我这个母牦牛话多,那匹母野驴话少,你去当母野驴的家长吧……”

帐篷帘子一掀,单增提着一腿羊肉气呼呼地冲了出来,看到公扎,怔了一下,不好意思地笑笑:“你阿佳拉发疯了,走吧!”

“单增叔叔,你还是别管我们了吧,你们家生活也不好过!”公扎说,小小的人却用上了大人的口气,显得有些不协调。

“再不好过也比你们好啊。孩子,别生你阿佳拉的气了,她就那么个人。走吧!”单增说着,一手搂着他的肩,沿着湖边大步向他家的帐篷走去。

回到自家的帐篷,达娃招呼单增坐下,给他递上清茶,酥油是早就没有的了。

“我跟公社武装部说了,今年冬天招兵,就让公扎去部队吧,那里至少还有饭吃!”

“他还这么小,行吗?”达娃看了公扎一眼,迟疑地说。

“有什么不行的?出身农奴家庭,他阿爸又不在了,家里有困难应该照顾照顾。再说他还是个舍己救人的英雄,部队不要这样的人还要什么人?”

“唉……”达娃叹了一口气,“他一走,家里连个捡牛粪的人都没有了!”

“我不去当兵,阿妈,我打猎养活你们。”公扎说着把单增带来的肉放进柜里。

“好样的,公扎,是我们错鄂草原上的汉子。你放心去部队吧,我跟队上商量过了,你们家情况特殊,作为特别困难户予以照顾。”

果然不久,单增就去了趟乡上,回来说给公扎报上名了,只等通知下来就可以走。

公扎也就越发忙碌,他要捡够每天用的牛粪,还要抽空打些跑不动的野驴。谁都知道他们家的情况,所以对于公扎私猎,大伙也睁只眼闭只眼。

由于措姆的阿妈不准措姆与公扎在一起,公扎就找了一个隐秘的草窝子,再忙,公扎也会抽时间在那儿等着措姆。公扎偶尔会带点干肉,给措姆一个人吃,说她不吃就没有力气教他了,自己则不吃。措姆会乖乖地听公扎的话,一边吃着,一边比比画画地教公扎。

每年春季是草场上最忙的季节,因为要接羔。

迎接小羊羔有专门的草场,在另一个山谷里。羌塘上的河谷,两山相夹,看着就那么宽,走进去会发现无休无止的长,转过弯就是完全不一样的风光。

育羔草场已经用了好几年了。这里水草丰美,避风暖和。经过夏天的封闭管理,牛羊不曾涉足,草地踩上去有些绵软。小羊羔出生在这里,母羊有草吃,奶水充足。在没完全苏醒过来的草原上,足够的奶水才能保证小羊羔的成长。

头天晚上队里就下了搬迁通知,放羊的明天直接把羊群赶到育羔场去,帐篷点的搬迁各家自行负责,但一天之内必须搬迁到位。

平板车从夏天放到现在,轮子早已生锈了。公扎修好车,进去把母亲收拾好的东西搬出来,两个大点的弟弟也力所能及地抱了锅和杂物筐出来。最小的弟弟则看守着还不会走路的妹妹,防止她从榻上滚落下来。

帐篷里的所有东西都搬出来后,公扎和母亲才拔掉帐篷杆,把帐篷叠起来。牦牛毛织的帐篷,适用但笨重。母子俩用了好长时间也没把帐篷完全叠好,无奈,两人就那么勉强地抬上车,把小木柜和火炉放上去,再把牦牛毛织的被子放上去,包住锅碗不让其乱晃。杂物筐则挂在车辕上,再用牛毛绳子绑好。

自从男人死后,达娃越发意识到没有男人的家就跟没有主杆的帐篷一样难以支撑。可达娃的心里却自有打算。单增是不可能娶她的了,但是她以后可以只是他的女人,只要不危及家庭,草原上没人会把这当个事。

别人的帐篷都冒出炊烟后,公扎和母亲才搭好帐篷。措姆也来了,帮着把东西搬进去放好,还带着吃的时不时地递到公扎嘴里,公扎傻呵呵地笑着。

荒原上的孩子醒事都早,女孩十二岁就算成年。这一对从小在草原上你追我赶着长大的伙伴,随着这次公扎要去当兵,两人的心里开始出现变化。措姆每天着急,生怕哪天公扎走掉了,公扎是怕自己当兵回来后措姆嫁人了,见不到了。然而谁都没有说出来,只是想尽办法多在一起待着。

新的帐篷点设在山谷的一片平地上,公扎和措姆的身影映在错鄂湖幽静的蓝幕下,时而抬眼看着周围的炊烟,两个小身影不停地忙碌着。

那一天天亮前达娃才回来,眼角带笑。她大声叫着儿子起床,说上午不用去捡牛粪了,让他去湖对面听半天课。公扎眼瞪得老大,以为自己听错了:“阿妈,不捡牛粪明天我们烧什么?”

“有牛粪了,你去吧,认几个字也好!”达娃笑着,开始烧水煮茶。

公扎跑到门外堆牛粪的地方一看,果然堆了一堆干牛粪。

“阿妈,你什么时候去捡的?”

“你单增叔叔送来的。好了,吃点东西快去吧,别迟到了!”达娃说,随后放了酥油在木筒里,倒入煮好的茶水,一下一下打了起来。

公扎喝了两碗酥油茶,吃了点干肉,从篓里翻出皱巴巴的课本出去了。

达娃看着儿子远去,这才带着四个小的,放下帘子往羊圈去了。接羔季节是一年当中最忙碌的时节,也是牧人一年中感到最兴奋的时节。小生命一个接一个出生,沉寂了一个冬天的草原顿时变得欣欣向荣。

男人们负责放牧,羊、牦牛和马都是分开的,三天轮换一次。女人们留在羔场,给母羊接生。不上学的孩子跟在母亲身边,把新出生的小羊羔抱进抱出。公扎喜欢伸出五个手指,看小家伙们吸吮手指头,小羊羔贪婪地吸吮常把他逗得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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